你说这事儿离谱不离谱?贷款都还上了,70万的保时捷却不让你开走!
武汉的周先生,前段时间算是结结实实体验了一把什么叫“花钱买罪受”。他在一家保时捷中心,看中了一台2026款的卡宴,车价74.25万,爽快地签了合同,付了1万多意向金和10万左右的首付。本来打算全款的他,在销售的建议下,选择了66万的金融贷款方案。今年1月23日,银行短信来了,贷款成功发放,周先生的手机也开始收到还款提醒,这意味着,这辆车在法律和财务关系上,已经和他深度绑定了。
就在他满心欢喜,甚至和销售在微信上沟通交车仪式细节的时候,一盆冷水毫无征兆地泼了下来。销售突然通知他,车,暂时没法交付了,而且给不出具体日期。更绝的是,对方甩过来两个“选择”:要么,按照原购车协议,但得额外再加装5万块钱的配件;要么,就退款退车。周先生当时就懵了,贷款合同都生效了,自己都开始给这辆还没摸着的车还月供了,你现在告诉我车不给了,还要我加钱? 这不就是明抢吗?土匪拦路收钱,好歹车还在你眼前,我这钱给了,贷款背了,车影子都没见着,就被拿捏了。
周先生当然不接受,坚决要求按合同办事。反复拉扯之下,当晚,销售给了他一份“手写交车承诺书”。你猜怎么着?连个公章都没有。这哪是承诺书,这分明就是一张随时可以作废的草稿纸,是对消费者智商的赤裸裸侮辱。它暴露的不是什么流程问题,而是这家店对待契约的随意和傲慢。
幸亏周先生是个硬气人,没吃这一套。第二天,直接带着媒体记者杀到了4S店。戏剧性的一幕出现了:那台他“供养”着的保时捷卡宴,就安安静静、完完整整地停在店门口,根本不像销售说的那样“无法交付”。镜头一对准,之前还牛气冲天的销售立马改了口风,说什么“内部沟通及关单手续问题导致了争议”。我信你个鬼!你们的“内部沟通”,恐怕就是“看看这个客户是不是软柿子,能不能最后再捏出几万油水”吧?看到媒体来了,知道事儿闹大了,门店管理层立刻“高度重视”,马上承诺:不加任何条件,1月30日前保证交车。
你看,他们不是做不到,只是不想做。他们就是在赌,赌你怕麻烦,赌你爱面子,赌你觉得为了几万块钱折腾不起,赌你是个“好说话”的老实人。周先生这一闹,不仅为自己争回了公道,也把汽车销售行业里一个积弊已久的“潜规则”,拽到了阳光下暴晒。
这种“临门加价”的戏码,在汽车销售圈,尤其是高端品牌和热门车型上,简直都快成标准流程了。经销商们玩得炉火纯青。他们会打出各种“优惠价”、“包牌价”吸引你进店,但最终成交价往往云山雾罩。等你签了合同,交了定金,特别是办了贷款、所有流程都快走完时,他们就会在最后关头,利用你急于提车的心理,设置障碍。要么是强制加价提车,要么是强制购买高价装饰,要么是捆绑销售保险。你不答应?那就无限期等下去吧,反正合同里可能早就埋好了“如遇厂方供货、运输原因或不可抗力造成供方无法按时交车,不视为违约”这种霸王条款。
为什么他们敢这么干?因为违法成本太低了。2017年实施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白纸黑字写着: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可罚则呢?是“给予警告或处3万元以下罚款”。一辆车上动辄加价几万、十几万甚至几十万,相比这点罚款,简直是九牛一毛。赚得盆满钵满,罚起来不痛不痒,这“生意”谁不想做?这直接架空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给我们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更让人防不胜防的,是那些藏在金融方案里的“猫腻”。就像周先生,他原本计划全款,但销售建议他贷款。为什么?因为对4S店来说,办分期贷款的利润和销售提成,远比全款购车高。这里头就可能有“金融服务费”、“手续费”等各种名目的费用。有些分期业务,表面利率合规,但加上这些杂费,实际负担远超规定。还有的4S店,会强制要求你在店里购买保险,甚至收取续保押金,否则就不交车。这些捆绑行为,统统不合法,侵犯的是你选择商品和服务的权利。
你以为只有提车时才会有坑?从你走进店门那一刻起,套路可能就开始了。有的经销商用“定金”和“订金”玩文字游戏。“定金”具有法律担保性质,如果消费者反悔,可能无法退还;而“订金”则更像预付款,合同终止时可以退。签合同前不看清,吃亏的就是自己。还有的,把库存车、展车甚至二次销售的车,当做全新商品车卖给你,调个里程表就当新车交付。或者,口头承诺送你价值不菲的“豪华礼包”,真到交车时,要么反悔,要么用劣质脚垫、车膜糊弄了事。
面对这些花样百出的套路,消费者难道就只能当待宰的羔羊吗?当然不是。法律和案例告诉我们,硬气维权,真的有用。广东法院曾公布过一个典型案例,消费者罗某买了辆二手车,后来发现销售公司隐瞒了该车曾发生重大事故、理赔6万元的记录。法院认为,这属于消极隐瞒事实,导致消费者在不知情下做出错误购买决定,构成了欺诈。最终判决销售公司赔偿车辆价款三倍的金额,也就是45万元。这个案例清晰地传递了一个信号:经营者隐瞒重要信息,可能面临“退一赔三”的惩罚性赔偿。
再看另一个案例,消费者白某在某美容公司做隆鼻手术失败,后发现该公司存在使用无资质医师、伪造病历等多项违规行为。法院认定其提供服务构成欺诈,判决退还手术费并支付三倍赔偿。这些判决都表明,无论是在汽车、医美还是其他消费领域,商家的欺诈行为,法律绝不会姑息。
所以,当遇到像周先生这样的不公时,忍气吞声绝不是唯一选项。你的武器,就是那份你签了字的合同,以及付款凭证、聊天记录、录音录像等所有证据。第一步,明确依据合同条款,坚决拒绝不合理要求。如果对方推诿,立即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拨打12315热线),或者通过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反映。就像厦门处理的一起网约车纠纷,乘客被司机线下揽客并额外收取“高速费”,通过12328投诉后,执法人员迅速查处,对驾驶员进行了罚款。
当行政投诉调解无效,或者商家行为涉嫌欺诈时,司法诉讼是最终的保障。周先生的经历也提醒我们,在购车这种大额消费中,必须保持十二分的警惕。签合同前,逐字逐句审阅,特别是价格明细、交车时间、违约责任和那些免除对方责任的格式条款。所有销售的口头承诺,务必要求写入合同正文。支付款项时,分清“定金”与“订金”,并保留所有票据。对于车辆合格证,一定要在交车时拿到手,因为没有它就无法上牌,而有些经销商会把合格证抵押给银行贷款。
贷款环节更要清醒,问清所有费用构成,计算真实利率,拒绝强制捆绑的保险或装饰。提车时,别只顾着高兴,要像验收房子一样,对照配置单仔细检查车辆,有问题当场提出,拒绝签字。记住,你的每一分谨慎,都是在给自己的钱包和权利筑起一道防火墙。
汽车销售市场的水很深,但消费者并非赤手空拳。从西安奔驰女车主坐在引擎盖上维权,到武汉这位周先生带着媒体直面保时捷中心,每一次消费者的据理力争,每一次媒体的曝光监督,都在一点一点地冲击着那些不合理的“潜规则”。商家的傲慢,往往源于消费者的沉默。当你勇敢地拿起合同,收集证据,大声说出“不”的时候,事情往往就会出现转机。天不是自己亮的,是需要有人去捅破那层窗户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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