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透露:车被追尾后,下车别急着问谁的责任!记住这三步,追尾不吃亏!

那天晚上十点多,我朋友老周在高架上被后车顶了一下。 他下车后的第一句话,是绝大多数人的本能反应:“你怎么开车的? 谁的责任看不出来吗? ”对方是个年轻小伙,态度很好:“哥,我的错,咱私了吧,别报警,我全责。 ”老周看了看,保险杠凹了一块,灯没碎,心想也就几百块钱的事,拍了张照,收了对方转来的800块,走了。

交警透露:车被追尾后,下车别急着问谁的责任!记住这三步,追尾不吃亏!-有驾

三天后他去修车,4S店报价2800——内杠裂了,雷达也坏了。 他再给对方发微信,一个红色的感叹号。 钱没追回来,车还得自己掏钱修。

这不是个例。 我在交警队的朋友处理过上千起事故,他说事故后你说的第一句话,直接决定这起事故你会不会被坑。 第一句话千万别问“谁的责任”。 为什么? 因为这句话一出口,你就已经把主动权交出去了。

你问“谁的责任”,对方如果说“我的”,你心里立刻放松了警惕。 对方如果说“都有吧”,你开始急着争辩。 无论哪种情况,你都忽略了最重要的东西:固定证据。 交警处理事故,不看谁嗓门大,看痕迹、位置、行车记录仪。 你下车第一件事如果是吵架,等你吵完,后车已经挪了,前车已经溜了,证据没了,监控死角,神仙来了也定不了责。

追尾、剐蹭、被别车,下车后正确的动作序列只有三步。 第一步不是解安全带,是先摸手机开录像。 不是拍照,是录像。 边录边念时间、地点、对方车牌、对方说的话。 “2025年3月12日晚8点,XX高架北向南,后车追尾,对方承认全责,车牌尾号XXX。 ”这句话录进去,比一百张照片都管用。

口头承认在理赔时很难作为直接证据,但录像里对方亲口说的,保险公司不认也得认。 同时,您还需要拍摄四类照片。 第一张是从车头正前方拍两车相对位置,包含车道线、路口、信号灯。 第二张是从车尾正后方拍同样角度,目的是还原事故地点。 第三张是两车碰撞接触点特写,车漆、碎片、凹陷要对焦清楚。 第四张是后车的车牌号特写,这比记号码可靠一万倍。

有些车主说“我有行车记录仪”。 但记录仪广角畸变严重,往往拍不清牌照,夜间更是模糊一片。 手里有原图,才不会被对方牵着鼻子走。 现场证据的黄金采集时间只有撤场前的5分钟。 一旦车辆移动,碰撞碎片、刹车印、相对位置全变了,哪怕是后车全责,您也可能因为“无法证明”被各打五十大板。

第二步是打双闪,放警示牌,人撤到护栏外。 这一步不仅仅是为了安全。 车停稳后,第一脚刹车踩死,第一只手不是解安全带,而是按下双闪灯。 然后从后视镜观察后方车流状况,确认安全再开门。

下车后不是看车损,而是从后备箱取出三角警示牌。 城市道路放在车后50米,高速必须放在150米开外。 放好牌子后,所有人员迅速撤离至路侧护栏、绿化带等安全地带。 绝对禁止在行车道内停留、争论或查看车损。

您站得远,才能看清事故全貌。 很多处理轻微事故的人,喜欢蹲在车边指着那个凹坑说“你看你看”,结果没发现对方车头有旧伤,没发现自己轮胎已经蹭到路牙,没发现地上有漏液。 这步是给您自己买命的,也是为后续责任划分保留清晰的现场状态。

第三步是报警,哪怕对方说“我全责”。 交警私下跟我说过一句话:“私了不是不可以,但你得知道你到底了了什么。 ”您以为的“凹坑”,修起来可能是换杠。 您以为的“掉漆”,扒开可能是卡扣断裂。

让交警来一趟,出具一份《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是为难对方,是保护对方。 有这份认定书,他赔您,保险公司认。 没有认定书,他转您800,后面修车要2800,您找谁?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案例明确指出,保险理赔时,属于道路交通事故的,应当提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 没有事故认定书,无法判定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才能进行理赔。

现在很多地方,比如苏州、乌鲁木齐,已全面推行事故视频快处。 您只需打开“交管12123”APP首页,点击“事故视频快处”,后台交警通过视频直接截屏取证,问清楚责任后短信发给您电子认定书,全程不到5分钟。 交警没到现场,事故已经结案。 即使不熟悉视频快处,拍完照后也必须立即将车挪至路边。 交规白纸黑字写着,轻微事故不撤离、造成堵塞的,罚款200元。

有一种更隐蔽的情况,叫“我认识修理厂”。 对方态度特别好:“哥,我有认识的修理厂,就在前面,开过去我让他们给你弄好,不用你掏钱。 ”很多车主一听,省事啊,就跟着去了。 然后呢? 副厂件、拆车件、喷漆色差、质保没有。

您的车在他手里修三天,他不仅没亏,还从修理厂拿走了30%的回扣。 您省了事,他赚了钱,您的车亏了寿命。 有案例显示,车主在维修厂承诺返点2000元的诱惑下修车,结果更换的大灯、机盖、保险杠等全是副厂件。 仅仅8个月后,大灯就开始发黄,车主维权时,维修厂要求其先退还2000元返点。

事故车维修行业存在“保费换送修”的潜规则。 修理厂为了争夺事故车资源,向车主支付返点作为“揽客成本”。 而车主在市场规则的潜移默化中,将返点视作理所当然的“理赔回扣”。 当定损金额为24800元时,使用原厂配件的成本可能就达到21500元,修理厂毛利仅剩2000多元,根本无法满足车主20%返点的要求。

事故黄牛也会参与其中,他们比拼现金返点,报价可能高达7000元。 然而当事故车转卖给修理厂时,保险公司的定损可能仅为12000元。 扣除车主返点及黄牛信息费,真正用于维修的费用可能仅剩3800元。 修理厂要么亏本维修,要么单方面毁约。

涉及人员伤亡的事故,绝对不能私了。 2025年的一份法院案例显示,当事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事故后双方协商私了,一方支付了1000元和解金。 次日,收款方因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死者家属将对方诉至法院,最终法院判决支付方承担20%的赔偿责任,赔偿38万余元。

另一个案例中,事故造成一人五级伤残,各方总损失达116万余元。 伤者家属在治疗初期与一方侵权人签订了“私了”协议书,约定对方一次性支付1.2万元后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后来家属发现实际损失远超赔偿额,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签订协议时伤情未完全显现,属于重大误解,判决撤销了该私了协议。

交警处理事故的民警说过一句实话:“我们不怕出警多,怕的是你该叫我们的时候不叫,事后又来投诉对方逃逸。 ”逃逸认定需要明确证据,车都开走三天了,您怎么证明对方是故意的? 所以,事故后第一时间,别问责任,问证据。

拍了照、撤到了安全区、报警拿到了认定书,哪怕最后您和对方选择私了,您也是在知道车辆全部损伤情况、明确法律责任划分的前提下,做出的理性选择。 而不是被对方一句“算了,给我个面子”或者“我全责,转你八百”给忽悠着,草草了事。

您以为省去了报警的麻烦,可能埋下了更大的麻烦。 那份薄薄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是您后续保险理赔、乃至法律诉讼中最硬的通货。 没有它,一切口头承诺在事后都可能变成空头支票。 您的爱车损伤,也可能在不规范的维修厂里,被用劣质配件敷衍修复,留下安全隐患。

事故已经发生,损失已经造成,但如何处理,决定了您的损失是到此为止,还是刚刚开始。 下车后那几分钟的反应,价值可能远超您的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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