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讲个魔幻现实主义的故事。
你有没有在某个深夜刷着手机,看着那些光鲜亮丽的二手豪车,心里痒痒的?
幻想着花一半的钱,办双倍的事儿,开上卡宴,从此走上人生巅峰,左手事业,右手爱情,中间还夹着一个方向盘。
醒醒,工位上还有砖没搬完呢。
今天这个故事,就是一盆冰水,专门浇醒那些做着二手车捡漏美梦的同学。
主角王女士,一个在临沂做生意多年的大姐,2018年,想买人生第一台车。
本来计划买新车,稳妥。
但生活嘛,总喜欢给你来点刺激的。
这时候,一个叫“朋友的朋友”的神秘生物出现了。
这个物种,在中国的社交关系里,约等于薛定谔的猫,你永远不知道打开盒子之后,里面是宝藏还是巨坑。
这位朋友的朋友,是山东华通汽车的杨经理,道上人,懂行。
杨经理一番话术如春风化雨,说王女士刚拿驾照,开新车磕了碰了多心疼,不如先来台二手车练练手。
你看,多么体贴,多么为你着想,感动不?
于是,在杨经理的车行里,王女士一眼相中了一台保时捷卡宴。
2011版,2013年上牌,里程6万公里,标价48万。
在当时的二手车网站上,这车的信息清清白白,宛如一张刚毕业大学生的简历,充满了对未来的美好期许。
王女士也是爽快人,基于对“朋友的朋友”这个光环的信任,就问了俩问题:调过表没?
出过事故没?
得到否定答案后,大笔一挥,48万出去了,卡宴开回家了。
签的协议也特别有江湖味儿,写得明明白白:“因为是二手车,甲方不负责以后车况孬好及维修费用”,“乙方在使用中因车况不良,造成一切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你品,你细品。
这协议翻译过来就是:钱货两清,出门右转,是龙是虫,自己盘着。
这已经不是免责声明了,这是人生箴言。
它告诉你,成年人的世界,签字就意味着渡劫。
买完车,生活中的小BUG开始不断跳出。
仪表盘提示没有安全气囊,杨经理说是线路问题,小事。
王女士开去年检,才知道这车真就没气囊。
但她心大,没追究。
可能觉得48万的保时捷,有没有气囊不重要,重要的是它是个保时捷。
这是一种信仰,你懂吗?
真正的暴击,总是在你最放松的时候到来。
四年后,2022年,王女士想把这台“练手车”卖掉,给人生换个新篇章。
买家要求先验车,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
这一验,直接验出了一个赛博坦缝合怪。
维真验车的报告,像一份来自地狱的体检单:该车发生过重大事故,车身包括大梁,不多不少,正好29处切割焊接。
车体的不对称程度超过40毫米,这意味着这台卡宴可能跑起来都不是直线,自带漂移属性。
更刺激的还在后面。
里程表在2017年,也就是卖给王女士之前,就从10.6万公里被“优化”到了6.2万公里,青春永驻了属于是。
这还不算完,这车有过一次全损出险记录,保险公司赔了36.5万,残值都估了45万。
翻译一下:这是一台被保险公司判了死刑,又被二手车市场的神医华佗强行拉回来的一具“行尸走肉”。
它不仅被肢解重组,还做了个拉皮手术,伪造了年龄。
最狠的是,这台车在2016年,背过人命,一死一伤。
王女士彻底炸了。
花了48万,买回来一个移动的铁棺材,一个缝了29刀的钢铁侠战损版,还特么是个亡灵战车。
这哪是买车,这是请回来一尊需要时时供奉的凶神。
于是,退一赔三,告上法庭。
接下来,就是整个故事最精华,最闪耀着法律光辉和人性骚操作的部分。
车商杨经理在法庭上表示,很委屈。
我们也是受害者啊。
我们收车的时候,也尽了“力所能及”的检查。
查了4S店记录,查了保险记录,都显示是“后杠,后盖油漆”这种小擦小碰。
我们也是花了市场价47万收回来的(发票显示),要是知道是这种车,我们能花这个钱?
我们也是被上家坑了啊。
这个“力所能及”,用得就非常灵性。
什么叫力所能及?
就是我能力就这样了,查不出来不能怪我。
这逻辑,跟学渣考试不及格说“我已经尽力了”一模一样。
更有趣的是,法庭上双方的拉扯。
王女士说自己被骗了,车商说你四年后才说,早就过了除斥期,而且你中途发现没气囊都没追究,说明你默认了车况有问题。
王女士说自己买车时不知道里程被调过,但庭审笔录里又一度“口误”说知道是10万公里。
你看,普通人到了法庭这种高压环境,很容易就逻辑混乱,留下话柄。
而对手,都是久经沙场的老师傅。
一审法院的判决,堪称行为艺术。
法院认为,车商当年以47万收车,48万卖车,利润微薄,不像是有意欺诈。
王女士认可48万的车价,还用了四年,说明她对价格是接受的。
而且王女士“知情”10万公里里程(虽然她后来否认是口误),所以,不构成消费欺诈。
撤销合同的请求,驳回。
这个判决简直是在说: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虽然你买到了一个烂东西,但你用了四年,也算回本了,别闹了。
王女士不服,继续上诉。
她找到了新的证据,一份车商的《二手车交易承诺书》,上面在“已经处理完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一栏打了钩。
王女士认为,你都打钩了,还说你不知道有事故?
二审法院,山东临沂中院,展现了高超的司法智慧。
二审法院说,这事儿吧,欺诈的证据确实不够硬。
毕竟合同上没写“无事故”“无调表”,王女士又用了四年,想钉死车商“故意欺诈”很难。
但是!
骚操作来了。
法院换了个角度:这车发生过致人死亡的事故,这事儿太大了,对任何一个买家来说,都是个巨大的心理疙瘩。
你王女士买车的时候肯定不知道这事儿,你要是知道,打死你也不会买。
所以,你对这个买卖的标的物,存在“重大误解”。
继续履行这个合同,对你来说“显失公平”。
结论:撤销合同,退车退钱。
王女士开了四年车,保险费、保养费自己承担,算是使用的折旧了。
这个判决,堪称教科书级别的“和稀泥”。
它完美地绕开了“欺诈”这个高难度认定的雷区,从“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这两个更有人情味、也更容易裁量的角度切入,给了双方一个都能捏着鼻子接受的结果。
车商不用承担“退一赔三”的惩罚性赔偿,保住了商业信誉的底裤。
王女士虽然没拿到三倍赔偿,但总算把这个烫手山芋扔了出去,拿回了本金。
双方不服,捅到山东高院,高院说:二审判得挺好,就这么着吧。一锤定音。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什么?
第一,永远不要高估“朋友的朋友”这个关系的含金量。
在利益面前,所有的关系,都可能变成收割你的工具。
熟人好下手,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第二,二手车市场就是一片黑暗森林,每个卖家都是带着伪装的猎人。
信息不对称是这个行业最核心的利润来源。
你以为你在捡漏,其实你才是那个漏。
除非你有火眼金睛和全套检测设备,否则别轻易下水。
第三,法律是规则,但不是万能的。
你看,同样一件事,在一审和二审法官眼里,能得出截然不同的结论。
法律条文是死的,但人是活的。
“欺诈”和“重大误解”,一词之差,天壤之别。
很多时候,法律追求的不是绝对的正义,而是程序的正义和结果的相对公平。
能做到退车退款,已经是王女士在证据链不完整的情况下,能争取到的最好结果了。
第四,永远不要放弃。
王女士如果在一审判决后就认了,那这48万就真的买了一堆废铁和一个终身心理阴影。
正是她的坚持上诉,才换来了二审的逆转。
在规则之内,反复折腾,本身就是一种博弈。
最后,杨经理面对记者采访,只说了六个字:“尊重判决结果”。
云淡风轻,深藏功与名。
这台亡灵战车的故事结束了,但他和他的同行们,依旧在这片黑暗森林里,等待着下一个抱着捡漏心态的“王女士”。
而你我,能做的,就是擦亮眼睛,管住钱包,默念三遍:
便宜没好货。
便宜没好货。
天上掉下来的卡宴,可能是来索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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