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那辆朗逸,开了整整十年,昨天算是彻底告别了,就卖了两万五。
它当初可是花了我十五万多块钱买的。
这十年里,车子只跑了三万三千多公里,平时开得特别少,几乎都在车库里停着。
一直以来,我都按时在4S店里给它做保养,用的都是那种好机油,所以车况一直特别好。
你看那车漆,亮得跟新的一样,都能照出人影来。
更别提,这十年里,它连一次小剐蹭都没出过,一点事故记录都没有,简直是新得不行,车里头的味道都还很淡,一点老车的样子都没有。
其实交车的前一天,我特意把它里里外外洗得干干净净,擦得发亮。我老婆看了都笑我,说我对待这车啊,比当年接她回家还要上心呢。这话说得,心里头确实不是滋味,毕竟用了这么久,就像家里的一份子。
不过想想我这都六十八了,再留着这车,确实是有点力不从心了,也是时候放手了。
我们住的老小区,停车位本来就紧张,每次开车出门都得先求着邻居挪车,那叫一个麻烦。要是回来晚了,车位没了,就得在外面找地方过夜。而且这车放久了不开也不行,差不多十天半个月我就得下楼发动一下,给电瓶充充电,生怕它趴窝了。现在想想,好像不是车在服务我,反而是我在一直伺候它,真是有点本末倒置了。
周围的朋友知道了都说我卖亏了,觉得这车况这么好,卖这么点钱不划算。我也知道,心里当然明白。不过转念一想,一个东西再好,如果在我手里没法发挥它应有的作用,那放着也就是个摆设,慢慢地也就成了废品。
它这么新的车,本来就应该跑在路上,而不是一直停在车库里吃灰,慢慢地变旧。能有人开着它去上班,去接孩子,去看看外面的风景,我觉得也挺好的,算是它找到了新的归宿,能继续发光发热了。
所以,小伙子把车开走的时候,我站在那儿,还是忍不住回望了好几眼,直到它拐过弯儿,看不见了,我才收回目光,心里也跟着松了一口气,感觉一块石头落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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