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亿辆电瓶车的未来,以及汽车、电瓶车和行人的矛盾

如你所知,我国有近4亿辆电瓶车,当然也有公开的信息说是3.8亿辆。

同样如你所知,一份新的强制国家标准正式实施了,这便是代号为GB 17761-2024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

熟悉国家标准体系的网友应该清楚,GB标准不带T,表明标准全文均属于强制性的内容,凡是不符合前述标准的产品,均属于不合格品。

当然,从标准实施到完全禁止销售,国家给了三个月的时间,给生产厂家更新标准做准备。

关于消费者通过合法渠道买走的、不符合前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要怎么办?作者检索了相关信息,但没有一条像前述国家标准一样清晰的解决办法。模糊的说法是三年或五年内完成更新。

但可以肯定的是,旧的电瓶车一样可以上路行驶,至于具体的细节,各地有不同的标准。

上一个版本的电动自行车标准发布于2018年,再上一个版本是1999年,于是2024年的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又叫新新国标。

不管是三年换新还是五年换新(考虑到4亿保有量和3千多万的年销量,全部更新到2024标准需要至少十年时间)。

这意味电动自行车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的现状将是:1999年、2018年和2024年标准的电瓶车同时存在于市场。

前述电动自行车标准频繁更新的一个重要原因,据说与交通事故发生频率有很大的关系。

事实上,如果你检索一下汽车和电动自行车的故事数据(2023年全年25.5万起交通事故,其中机动车21.2万起),你会发现电动自行车并不是问题的重点。

另一个现状是:算上老人小孩、平均每四个人拥有一辆的电动自行车,正成为马路上的杀手。

开小汽车的因为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行驶,所以与之产生尖锐的矛盾。行人因为电动自行车在人行道或非机动车道行驶,同样与之产生尖锐的矛盾。

更有甚者,开着小汽车的时候骂电动自行车、开着电动自行车的时候骂小汽车、走路的时候也骂电动自行车。

原因也很简单,按照现行法律规定,长得像电动自行车的两轮车,有时可以在机动车道或人行道上行驶,有时又不可以。

所以问题的核心是车道,而非车(详见《从禁摩、摇号、限号到限行:4亿辆电瓶车,才是出行的终极策略》)。

从这组数据里我们可以看到,假定人人都开车,大城市马路瞬间堵得动弹不得,两轮电动车是解决问题的根本。

但,事实真的如此吗?我国城镇化现状之下,城市居住密度真的大到容纳不下电动自行车了吗?

世界银行的数据库,收录了基于城镇化率的城镇人口数量,以及《城乡人口与土地面积估算V2》的城镇面积。

于是,我们可以得到各国的城镇人口密度,将各国城镇化的情况放在同一标准下进行对比。

4亿辆电瓶车的未来,以及汽车、电瓶车和行人的矛盾-有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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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显示,中国城镇人口密度约为每平方公里1800人。

这个数字高吗?确实不低,但放眼全球,我们并非拥挤的极端案例。

孟加拉国是1300人,越南1400,日本2100,印度和缅甸则高达3100。在欧洲,英国、西班牙是2600,法国2400。

而在非洲,埃及、南非、尼日利亚等国家普遍在2700至5100之间,埃塞俄比亚甚至达到5400人。

也就是说,中国的城镇人口密度处于世界中等偏下水平,远非许多人想象中的拥挤冠军。

结论也是显而易见的,我们的城市道路资源分配,却似乎没有跟上这份并不极端的人口密度现实。

尤其在电动自行车迅速成为老百姓日常出行重要工具的今天,在几乎每两个劳动人口拥有一辆电动自行车的今天,道路的矛盾愈发凸显。

汽车占着慢车道停车,电动自行车被迫骑上机动车道;行人走上非机动车道,因为人行道被占用或根本不连贯;而电动自行车又时常窜上人行道,因为非机动车道根本不存在或者太窄……

结果就是三方的互相指责和安全隐患。这背后不是谁对谁错的道德问题,而是一个系统性的城市治理课题:我们是否为不同交通方式提供了足够且合理的空间?

也许,是时候从画出一条真正的专用道开始:取消相关法律规定里的非机动车道信息,取而代之为两轮/三轮车专用车道,将与行人、四轮车区分开来。

至于建立在原有非机动车道(限速15公里/小时)的电动自行车标准和电动摩托车标准,是否也可以一并取消,统一为一个标准?

在老龄化、少子化的大背景下,在消费驱动经济发展的今天,这或许是解决这一现状最有效的手段和唯一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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