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司机在路上都碰到过这样的情况:前车慢悠悠地开着、对向车辆远光灯直射眼睛、或者想并道时习惯闪一下灯示意。但这些“灯语”过去完全靠驾驶者间的默契,没有统一标准——你闪一下可能是提醒,对方却觉得是挑衅;你闪三下想示警,别人却理解成催促,让路上的沟通变得模糊甚至引发误会。
从2026年1月1日起,这种状况将被彻底改变。新修订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最新车辆灯光标准明确规定了车灯闪烁次数的含义,用作“法定行车语言”。闪灯方式不再随意,乱闪不仅可能导致事故,还会面临扣分和罚款,无论新手还是资深司机都必须重新学习、按规使用。
新规的核心,就是将模糊的灯光交流进行了标准化,并显著提高了违规使用灯光的处罚力度。比如夜间胡乱切换远近光、滥用远光,过去可能只是口头提醒,现在直接会被罚200元并扣1分;如果因灯光不当使用造成事故,还会加重责任认定。同时标准覆盖范围扩大到了摩托车,新增了弯道辅助灯、紧急制动灯等使用细则,相关驾驶者必须遵守。
具体来说,新规将闪1下、闪2下、闪3下的含义严格区分,且单次闪灯时长不得超过1秒,长时间交替远近光也属于违规。
闪1下:礼貌提醒,适用于三种场景——
其一,夜间会车距离在150米以上时,提醒对方关闭远光灯,避免视线受干扰;
其二,绿灯已亮而前车未启动,或在路口想并道时,用来表示请求让行;
其三,视线受限的急弯、坡路或无信号路口,通过闪一下来提示可能出现的迎面车辆,降低风险。
闪2下:明确请求,多用于——
超车前向前方车辆示意希望其减速并靠右,为超车创造条件;
或在狭窄路段遇到会车时提示对方寻找位置避让,体现互相尊重与安全意识。
闪3下:紧急警示,包含——
提醒对方车辆存在问题,例如车门未关、货物松动等;
提示后方或对面车辆注意前方路段的障碍或事故;
车辆自身出现重大故障时,用于请求周围车辆避让或协助。
新规还细化了远光灯和双闪灯的使用边界。远光灯不得在城市照明良好的路段、近距跟车、会车距离150米以内、以及隧道和人行横道等段使用;在急弯、人行横道或无信号路口时,必须交替切换远近光不少于两次,否则算违规。双闪仅允许在车辆故障或事故无法行驶、牵引故障车辆、能见度低于100米的极端天气(限高速或快速路)、紧急送医、高速应急停车这五种情况下开启,日常组队、临时接人等均被禁止。
此外,非法改装灯具将面临罚款、扣分及恢复原状的要求;摩托车驾驶者必须开启昼间行驶灯,紧急制动灯由系统自动控制;看到闪灯鸣笛的紧急车辆应主动让行,即便需要闯红灯,只要确保安全,优先救援的行为会被认可和鼓励。
有些人以为多年驾驶的习惯继续延用没问题,但随着新规实施,执法与电子监控都会更加严格。规范灯光使用,不仅是为了遵守法规,更是保障道路安全的重要措施——统一的灯语减少了误解,也让出行更顺畅、更安全。
你在驾车时是否遇到过别人乱闪灯的情况?这种不规范的“灯语”对你的驾驶体验有没有造成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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