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司机注意啦:沈阳公开发放17300个营运资格,3月29日前申请!

日前,沈阳市交通运输局发布《沈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营运资格发放公告》。其中明确,沈阳市将公开发放网约车营运资格17300个。车辆需满足7座及以下新能源乘用车,轴距不小于2650毫米;行驶证初次注册登记年限不超过8年、行驶里程未超过60万公里等条件。

沈阳本次将公开发放网约车营运资格17300个,其中,专车营运资格300个。网约车营运资格要满足申请人为车辆所有人,车辆登记名称与申请人名称一致。在车辆方面,要满足以下条件:在本市公安机关登记的7座及以下新能源乘用车(微型面包车、“预约出租转非”车辆、“出租转非”车辆、“营转非”车辆除外),轴距不小于2650毫米;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已依法取得机动车行驶证,且机动车行驶证初次注册登记年限不超过8年、行驶里程未超过60万公里;申请专车营运资格的车辆,除满足上述条件外,其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价格需在25万元(含)以上。

企业申请人和个人申请人需在3月20日至3月29日期间通过“盛京通”APP内“便民服务”板块的“网约车运输证”提交申请。3月30日至4月11日期间,沈阳市交通运输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盛京通”APP反馈。后续将通过沈阳市交通运输局官网进行资格审核公示。

值得注意的是,审核通过数量低于发放总量,所有符合条件的申请车辆直接确定为发放对象,取得网约车营运资格;审核通过数量超过发放总量,通过公开摇号方式确定发放对象。普通网约车资格和网约专车资格分别摇号。

本次取得网约车营运资格的申请人,须在收到资格确定通知之日起90日内,按顺序完成变更车辆使用性质;投保承运人责任险、营运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安装车载智能终端设备等多个步骤,通过线上渠道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沈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营运资格发放公告》明确,本次发放的网约车营运资格为无偿有期限使用,且与申请车辆绑定,不得以任何形式炒卖、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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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营期限内,车辆使用年限未达到8年且车辆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公里的,经营者可随时申请退出。车辆使用年限达到8年,但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公里的,需强制退出网约车营运市场。车辆使用年限未达到8年,但行驶里程已达到60万公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注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营运资格无偿收回之外,公安交管部门还将对车辆强制报废。

来源:辽沈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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