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00万元!常州2026年车补来了!


为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需求

在国家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补贴的基础上

进一步丰富汽车购新支持政策

扩大汽车消费覆盖面

我市拟开展2026年个人纯购新车补贴活动

(不与报废、置换补贴叠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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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贴内容



(一)补贴时限

时间自2026年2月13日起至2026年5月13日止。本次补贴实行资金限额管理,总补贴资金7000万元,按“先到先得、额满即止”原则兑付,补贴资金用完后,本次活动自动终止,不再受理新增补贴申请。



(二)补贴对象

1.中国境内户籍的个人消费者;

2.依法取得我国境内居留资格或合法工作资格的境外人士(含外籍华人、港澳台同胞)。

本次补贴仅限个人消费者,企业、单位等法人主体及营运车辆、公牌车辆不纳入补贴范围。



(三)补贴条件

1.购车时间:在本方案规定的补贴时限内,即在2026年2月13日(含)至2026年5月13日(含)期间,在参与本次活动的汽车经销企业处新购置乘用车。

2.车辆要求:本方案所指乘用车,是指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不含二手车、特种车辆、营运车辆);购车价格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的含税价为准。

3.资格要求:每位个人消费者在本次活动中最多享受一次补贴,不得重复申领;本补贴不得与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置换更新补贴重复享受,若存在重复申报情况,按申报时间顺序核减相应补贴。

4.企业要求:参与本次活动的机动车销售企业(不含机动车批发企业),名录由各属地商务部门初审后上报市商务局审核确定后及时向社会公开,并根据企业参与情况动态更新调整,消费者可在常州商务微信公众号和活动政策服务机构平台查询企业名录。

5.其他要求:本次活动对购车者户籍所在地、车辆是否在常州市上牌不作限制。



(四)补贴标准

按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的购车价格(含税价)分档给予一次性现金补贴,燃油车与新能源车补贴标准分别设定,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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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新能源车须是纳入工信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车辆,以机动车登记证书注明的车辆类型为准。




二、申报要求


申报时间及申报方式待申报平台开放后另行公告



(一)申报材料

个人消费者需在申报平台提交以下真实、完整、有效的材料,所有材料需清晰可辨,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补贴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1.有效身份证件照片:境内户籍居民提供居民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境外人士提供护照(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照片及合法居留、工作证明照片;

2.购车发票照片: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照片,发票开具日期需在本次补贴时限内,发票信息需清晰显示购车人姓名、车辆型号、购车价格、开票日期、销售企业名称等关键信息;

3.行驶证照片:车辆行驶证正、副本照片,需清晰显示车辆号牌、车辆类型、所有人、注册日期等信息;

4.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登记证书》(第1页和第2页)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5.银行账户信息:购车人本人名下有效的Ⅰ类借记卡账户信息(含开户行名称、账号),补贴资金将直接拨付至该账户;

6.承诺书:购车人需在线签署《常州市2026年个人纯购新车补贴申请承诺书》,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有效、符合补贴条件,若存在虚假申报、重复申领等情况,自愿退回补贴资金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审核兑付

1.材料提交:个人消费者在完成车辆购置并注册登记上牌后,需在补贴活动终止前通过指定官方平台提交申报材料,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补贴资格,不再受理补报。

2.审核流程:申报材料提交完成后,由市税务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开展审核工作,审核内容包括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购车行为合规性、车辆资格符合性等。审核通过的纳入补贴兑付范围;审核不合格的,将通过申报平台告知申请人不合格原因,申请人可在规定时限内补充完善材料,逾期未补充或补充后仍不合格的,取消补贴资格。

3.资金兑付:待所有审核流程全部完成后,对审核通过的补贴申请,统一进行补贴兑付。



(三)申报规则

1.开票与申报关联:2026年2月13日(含)之后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且购车行为发生在参与活动的机动车销售企业的,方可申报补贴。

2.代理限制:购车补贴申领仅限个人消费者本人办理,不接受任何中介机构、第三方平台或个人代理申报。

3.信息一致性:购车补贴申请人、机动车销售发票购买方、行驶证登记所有人、银行账户所有者的身份信息必须完全一致,若存在信息不一致的情况,审核不予通过,取消补贴资格。

4.申领次数限制:每位个人消费者在本次汽车补贴活动中,仅限申领一次补贴。

5.材料留存: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原件由本人留存,相关部门可根据审核需要,要求申请人提供原件核对,申请人需予以配合,拒不提供原件核对的,取消补贴资格。




三、相关要求


1.企业促销要求:支持、鼓励我市新能源机动车整车生产企业,依托本次补贴活动契机,进一步加大销售网点布局力度,优化营销服务策略,开展多元化促销活动,拓宽市场渠道,提升产品市场占有率。鼓励列入活动名录的机动车销售企业,参照本方案补贴标准,结合自身经营实际,推出配套促销活动(如购车优惠、赠送服务等),叠加补贴效应,进一步激发消费热情,促进汽车消费持续增长。

2.企业经营规范:全市各机动车销售企业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增强诚信经营意识,坚持明码标价、公平竞争,规范合同条款,清晰告知消费者车辆价格、补贴政策、配套服务等相关信息,不得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活动期间,严禁企业恶意哄抬车辆价格、虚开发票、减少配套服务内容、降低服务质量,严禁串通涨价、扰乱市场秩序,严禁协助消费者虚假申报、套取补贴资金。对上述违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该企业参与本次活动的资格,并将其违规行为纳入企业信用档案,向社会公示;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申请人信用要求:购车人信用状况须良好,被人民法院列为限制高消费被执行人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执行,不得享受本次活动补贴;若申请人在补贴申领过程中存在虚假申报、恶意欺诈、重复申领等失信行为,取消其补贴资格,追回已拨付的补贴资金,并将其失信行为纳入个人信用档案。

4.补贴不重复享受:本次汽车补贴,不与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置换更新补贴重复享受。为加快补贴资金兑付效率,若申请人同时符合多项补贴申领条件、存在重复申报情况,将按申报时间先后顺序核减相关补贴。如申请人先领取本次购新补贴,再申报国家报废或置换补贴的,核减国家报废或置换补贴;如申请人已享受国家报废或置换补贴,再申报本次购新补贴的,核减本次购新补贴。参与本次活动申报视为接受以上条件。

5.异议处理:申请人对审核结果、资金兑付情况有异议的,可在收到审核结果或资金兑付告知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指定官方平台提交异议申请,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相关部门将在收到异议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核查结果将及时告知申请人。




四、附则


1.本方案由市商务局牵头负责解释,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落实工作。

2.若因国家、省相关政策调整,或我市汽车消费市场出现重大变化,本方案可适时调整,调整后将通过官方平台向社会公示。

3.本方案自2026年2月13日起施行,至2026年5月13日止。

4.本次补贴资金总额7000万元,按“先到先得、额满即止”原则执行,资金总额和时间任一先到即止。




附件


参加常州市2026年个人纯购新车补贴活动销售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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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常州商务

编辑:蒋雯

校对:史灵婕 史梦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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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号:changzhoufabu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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