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近日发布新规,将进一步完善中心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的分类收费标准,并明确实施时间为2026年1月20日。这一调整旨在更好地落实《湖州市车辆停放管理条例》和市政府的停车管理要求,提升停车服务的规范性与便民性。
政府定价的停车范围包括城市道路上的公共泊位,交通场站(含机场)停车场,公立医院、纳入公共体育设施名录的场馆,以及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配套停车场。此外,由财政性资金或国有投资公司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同样在管理范围之内。
执行区域覆盖吴兴区的爱山、月河、朝阳、龙泉、飞英街道,以及南太湖新区。在这些范围内的城市道路公共泊位、政府投资停车场、景区和交通场站配套停车场、公立医院和体育场馆配套停车场,将按照新标准执行。具体分类和收费标准已同步公布。
停车收费区域的划分将依照《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中心城区停车收费区域优化调整的通告》实施,根据未来调整情况及时更新。对执行公务的特种车辆,如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援车辆、环卫车、医疗救护车及市政抢修车,免收停车费。
管理部门要求经营单位在停车场显眼位置设置收费公示牌,列明收费依据、标准、免费时长及投诉举报电话12345,接受社会监督。市场监管部门将参与指导,确保公示与收费行为规范。
按照最新标准,大型车依照所占车位合并计算;机械式或立体车位可在标准价格外加收,每次不超过3元。免费时间计入计费时间,除市民服务中心周边道路泊位享有2小时免费特殊政策外。停车时间零头不足15分钟免计费,超过部分按一完整计费单元计算。
经营单位可在不高于最高限价的前提下,灵活延长免费时长或降低收费,并鼓励为周边居民提供长期优惠方案。区域划分包括劳动路至红旗路内的道路泊位核心区、凤凰路至滨湖街道渔人码头周边的一类区,以及更大范围的二类区。
这项新规将通过更精细的分区和收费管理,为市民和运营单位提供更清晰、透明的停车服务框架,并促进城市交通资源的合理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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