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交通部门和公安交管部门近日联合公布消息,最新修订的《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将于2026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次是条例自2018年发布以来的首次全面升级,篇幅从原先的7章35条扩展到8章55条,标志着本市非机动车管理进入更加细致和依法治理的新阶段。
这次修订的一大亮点,是参与管理的职能部门从以往的几家扩展到包括公安交管、市场监管、交通、消防救援、城市管理、商务、邮政管理等在内的13个部门,形成市、区、街道三级政府与相关部门分工明确、责任到位的格局。行业组织要加强自律,企业则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推动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落实、社会协同的多方共管模式,让跨部门的配合更加高效。
在注册登记方面,《条例》提出了更清晰的要求。像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必须经过登记并挂牌后才能上路。对于变更、转让、注销等环节,也有了更细化的流程。公安交管部门正在研究配套办法,后续将通过增加登记点、优化流程、带牌销售和线上办理等方式,让登记变得更方便。
对于可上路的车辆类型也有了明确界定。近年来一些无把手斜躺式、超长超宽载货式、四轮式等特殊形态的车出现在街头,新条例对此给出了禁止性规定,其中包括平衡车不得上路行驶等要求。
安全方面,佩戴头盔的要求由过去的倡导性内容提升为法律义务,在骑行安全上更进一步。考虑到电动车安全性能的提升以及未成年人出行的实际需求,后座乘员的年龄限制也有所放宽。
在停放管理上,条例明确了公共区域非机动车停放的基本规范,并压实相关管理方的责任,对乱停乱放等行为将加强管理与执法,避免占用人行道、盲道等公共空间。
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也在此次修订中被纳入总量调控范畴,包括共享电动自行车在内的投放规模将由政府掌控。目前,北京已在经开区、通州区、昌平区和密云区开展试点,约1.5万辆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总体平稳。新规要求运营企业在车辆投放、运维调度、电池管理、押金收取等方面做到规范,并对违法行为制定了具体的法律责任。
总体来新条例以安全为核心,将产品安全、通行安全、消防安全贯穿到非机动车从生产、销售到登记、使用、停放、充电的全链条管理中。相关部门也在同步推进配套措施,包括优化停放设施布局、完善共享车辆管理细则、加强违法查处力度,为新条例的实施创造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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