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电动车管理政策并非要限制出行,而是通过分类管理和安全导向,保障车主和他人的安全。 选择合规车型,办理相关证件,遵守交通规则,就能享受便捷安全的电动出行。
2025年9月1日起,新修订的强制性国家标准GB17761-2024《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正式实施。 新国标对电动自行车的整车安全、机械安全、电气安全、防火阻燃、防篡改等方面提出了新的技术要求。
新国标主要变化包括:强化了非金属材料防火阻燃要求;明确电动自行车使用塑料的总质量不应超过整车质量的5.5%;增加了电动机低速运行转矩等要求;完善了电池组、控制器、限速器的防篡改要求;提升了制动性能要求;将使用铅酸蓄电池的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上限由55公斤提升到63公斤;新增了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要求;要求电动自行车具备北斗定位、通信与动态安全监测功能;不再强制要求所有车型均安装脚踏骑行装置;明确了电动自行车鼓励安装后视镜;要求生产企业明确电动自行车的建议使用年限。
关于控制器防篡改,新规要求不应通过剪线、跳线等方式修改控制器功能,不应兼容多种输入电压模式,具有过压锁定功能,限流装置不应留后门,且不应通过解码器、物联网技术等进行改装等。 限速器防篡改要求限速器无论是单独的模块,还是集成在控制器内部,均不应具备修改限速值功能。
新国标给予了8个月的生产过渡期:在2025年8月31日及之前,企业既可以按照旧标准生产,也可以按照新标准生产;2025年9月1日以后,所有新生产的电动自行车都必须符合新标准要求。 销售方面,额外给予了3个月的销售过渡期:2025年8月31日及之前按照旧标准生产的车辆,允许销售至2025年11月30日;2025年12月1日之后,所有销售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均必须符合新标准规定。
消费者已经购买的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不会被强制淘汰,可由各地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借助以旧换新等政策加速更新换代。
对于非标电动车,多地采取了备案登记、设置过渡期等管理方式。 深汕合作区从2025年9月10日起开展电动自行车备案登记工作,并设置3年过渡期。 超标电动自行车备案登记时间为2025年9月10日至2026年9月9日。 无论是新国标电动自行车还是超标电动自行车,都应当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设定的业务点申请办理备案登记业务,核发牌证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非标电动车按规定登记之后,交管部门会发放备案号牌。 一般来说,非标电动车有3-5年的过渡期限,在此期限内,车主可以正常使用临时号牌合法上路,交警不罚、不扣。 针对不符合规定的三、四轮电动车,多地使用了“3见面1建档”、“一车一码”的创新性管理办法。
云南华宁县规定,9月30日前,非标电动三、四轮车车主携带身份证、购车发票、合格证,即可到备案点登记;若资料不全,签署《车辆来源合法性承诺书》并经审核后,也能领取临时备案标识。 10月1日起,未备案车辆将面临严查。
内蒙古赤峰市为已备案的非标电动车、三轮车、低速电动车划定了5年过渡期,从2025年9月1日至2030年8月31日。 尚未备案的二、三、四轮非标车,当前仍可前往登记。
贵州遵义市播州区联合镇乡、村社,对电动二、三轮车及摩托车开展“地毯式”摸排,为每辆车建立“一车一档”;同时在车身喷涂“严禁载人”警示标识。
云南罗平县、贵州兴仁市等地开展了“送考下乡”服务,为农村群众现场提供摩托车驾驶证考试服务。
选购新电动自行车时,应查看CCC认证:出厂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应当获得认证并在车身上标注CCC标志。 还应查看产品合格证:核对随车附带产品合格证上的产品型号、整车编码等信息参数是否与实车一致。 如需核实产品合格证真伪和CCC认证证书是否有效,可扫描产品合格证上的二维码或登录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确认。
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是指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车辆,最高时速不超过25公里/小时,整车重量不超过55公斤(铅酸电池车型放宽至63公斤),具备脚踏骑行功能(不再强制要求),且有3C认证。 电动自行车合法上路需登记挂绿底白字车牌,驾驶人需年满16周岁,不需要驾驶证,可载1名12岁以下儿童。
电动轻便二轮摩托车是由电力驱动,最高设计车速大于20公里/小时且不大于50公里/小时,且有工信部产品公告的电动二轮摩托车。 上路需登记挂蓝底白字车牌,需持F、E或D驾驶证,严禁载人。
电动普通二轮摩托车是由电力驱动,设计时速大于50公里/小时,且有工信部产品公告的电动二轮摩托车。 上路需登记挂黄底黑字车牌,需持E或D驾驶证,可载1名成年人。
电动轻便正三轮摩托车是由电力驱动,最高设计车速大于20公里/小时且不大于50公里/小时,且有工信部产品公告的电动三轮摩托车。 上路需登记挂蓝底白字车牌,需持F、E或D驾驶证,严禁载人。
电动正三轮载客摩托车是由电力驱动,设计时速大于50公里/小时,且有工信部产品公告的全封闭电动三轮摩托车。 上路需登记挂黄底黑字车牌,需持D驾驶证,可载1-2人。
电动正三轮载货摩托车是由电力驱动,设计时速大于50公里/小时,且有工信部产品公告的带有载货车斗的电动三轮摩托车。 上路需登记挂黄底黑字车牌,需持D驾驶证,严禁载人。
设有过渡期的电动四轮车是由电力驱动,设计时速在50公里/小时左右的电动四轮车,该车辆可在设有过渡期的地区上路行驶,一般要求备案挂临时牌照,持C2及以上驾驶证在过渡期内上路行驶,过渡期结束将无法上路行驶。
各地对电动车号牌管理越来越严格,所有上路行驶的电动车必须登记上牌。 非标车辆与新国标电动车相比,非标电动车上悬挂的临时号牌有效期普遍只有3-5年,一旦过渡期结束,这类车辆就不得上路。 2025年,全国多地非标电动车过渡期陆续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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