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9日,当长城汽车发布“归元”平台并首次披露将基于此平台推出“超级Hi4”插混平台时,市场宣传材料中出现了那个醒目的表述:“全球唯一的超级Hi4混动架构”。
这八个字,被印在精致的宣传册上,出现在发布会的大屏幕上,经由媒体和社交网络迅速传播。它承载着长城汽车在混动技术领域对标全球、定义未来的雄心,也呼应着2025年长城汽车“混动四驱智能越野系列乘用车关键技术与应用”项目斩获“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特等奖”的技术自信。
然而,在另一面——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官方检索系统中,支撑这一架构的核心专利《一种多挡位电驱耦合装置及控制方法》,自2025年11月公开后,目前仍处于“实质审查阶段”。
一面是营销话术中斩钉截铁的“全球唯一”,一面是专利法律程序中未定的“实质审查”。这“唯一”,究竟是已经尘埃落定的技术事实,还是悬而未决、有待法律背书的营销宣称?这中间的落差,恰是中国汽车产业在技术狂奔时代,需要正视的真实切片。
专利的“实质审查”,在法律上是一个关键的中间状态。它意味着专利申请已经通过初步的形式审查,进入了技术实质性的审查阶段。根据专业流程,专利审查通常分为多个阶段:受理阶段、初步审查阶段、实质审查阶段,最后才是授权阶段。
从公开到授权,这个周期充满了不确定性。一般而言,发明专利的实质审查时间较长,可能需要2至3年甚至更久。审查的时间受到技术领域的复杂度、审查机构的负荷、申请人答复审查意见的效率等多种因素影响。在实质审查期间,审查员会重点评估专利申请的“三性”——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这意味着,技术方案虽然已经向社会公开,但尚未获得法律的最终确权。它有可能被授权,也有可能被驳回,或者在审查意见的沟通中被要求修改。
对长城汽车而言,其“超级Hi4混动架构”所依赖的核心专利目前就处在这个微妙的阶段。从技术角度看,长城可能确实认为自己的架构设计具备“全球唯一”的创新性;但从法律角度看,这一主张尚未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最终盖章认定。那个“唯一”的定语,在专利证书下发之前,更像是一个企业对自身技术实力的自信宣告,而非一个受法律保护的确定性事实。
那么,在专利尚未授权的前提下,宣称“全球唯一”将面临哪些具体的法律风险?
法律框架是清晰的。无论是《广告法》还是《反不正当竞争法》,都对商业宣传的真实性、准确性提出了明确要求。《广告法》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反不正当竞争法》则明确禁止经营者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全球唯一”是一个绝对化的宣称。它意味着在全球范围内,没有第二个相同的技术架构。当这个宣称背后的核心专利还处于“实质审查”的未定状态时,风险便出现了。首先,它是否构成了“虚假宣传”?从客观事实看,宣传的“唯一性”结论与专利“未授权”的法律状态之间,确实存在某种程度的矛盾。专利审查本身就存在不确定性,在最终授权前宣称“唯一”,其事实基础可能并不牢固。
其次,是否对消费者构成了“误导”?对于普通消费者而言,“全球唯一”这样的词汇具有很强的吸引力和说服力,可能直接影响其购车决策。如果消费者是基于对“独家技术”、“全球领先”的信任而做出购买决定,而后续该专利未能获得授权,或者被证明并非“唯一”,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是否受到了侵害?
潜在的法律责任是多层面的。从行政监管角度看,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对涉嫌虚假宣传的行为进行调查,并可能处以罚款等行政处罚。从民事角度,如果消费者认为受到了误导,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张权利。更重要的是,一旦宣传与事实出现较大出入,对品牌声誉造成的损害往往是长期且难以修复的。
在商业实践中,因宣传未授权专利技术而引发争议的案例并不鲜见。一些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为了抢占技术话语权、预热市场,常将尚在申请流程中、甚至仅处于构想阶段的技术,包装成“突破性”、“独家”的成果进行宣传。这种“超前宣传”在行业内形成了一种微妙的“灰色地带”。
透视整个汽车行业,类似的现象并非孤例。在电动化、智能化浪潮的激烈角逐中,车企面临着巨大的创新压力和市场期待。“技术发布会”几乎成了新车发布前的标配,PPT上充斥着“全球首创”、“行业唯一”、“重新定义”等充满张力的词汇。其背后的动机不难理解:抢占用户心智,塑造技术领先的品牌形象,为即将上市的产品营造强大的市场势能。
于是,“进行时”的宣传成为了一种策略。常见的话术包括“已申请核心专利”、“基于专利技术打造”、“全球首创架构(专利申请中)”等。这些表述在字面上可能并未说谎——技术确实在申请专利,但巧妙地模糊了“申请中”与“已授权”之间的本质区别,将未来的可能性包装为当下的确定性。
这种宣传策略的潜在问题是多方面的。它可能在无形中透支了企业的技术信用。当消费者一次又一次听到“革命性突破”的宣传,而实际体验或后续发展未能达到预期时,信任便会逐渐流失。它也扰乱了市场的正常判断,让消费者和行业观察者难以分辨哪些是已经成熟落地的技术,哪些还只是停留在蓝图阶段的构想。更严峻的风险在于,一旦宣传所依托的核心专利最终未能通过审查,整个营销叙事的基础便可能崩塌,引发连锁反应。
技术营销的伦理边界,究竟应该划在哪里?这需要在企业的技术自信表达、对法律风险的敬畏以及对消费者知情权的尊重之间,找到那个艰难的平衡点。
首先,宣传应当基于何种事实基础?是技术的工程实现,还是法律的确权状态?理想的状态是两者兼备。但当两者出现时间差时,更负责任的做法或许是保持克制。宣传可以侧重于阐述技术原理、工程优势和应用价值,而对于“唯一”、“首创”等涉及权利范围的绝对化宣称,则应等到法律程序尘埃落定后再使用,或至少做出清晰的状态说明。
其次,对于处于“进行时”、法律状态未决的技术,宣传话术应保持怎样的准确性?明确的标注或许是底线。例如,在提及相关技术时,可以明确注明“相关专利正在申请中,尚未授权”,或“技术架构已实现,核心专利处于实质审查阶段”。这虽然可能削弱宣传的冲击力,但却增加了信息的透明度和可信度。
这不仅仅关乎企业个体的自律,也需要外部生态的协同。媒体在报道时应保持专业审慎,对企业的技术宣传进行必要的核实与追问;消费者需要培养更理性的认知,理解“专利中”与“专利已授权”的区别;监管机构则需要对市场中愈演愈烈的技术夸大宣传保持关注,适时明晰规则,引导行业建立更健康的竞争秩序。
当一家车企将尚未获得最终法律授权的技术,以“全球唯一”的标签推向市场时,它实际上承担着多重责任。
最首要的,是确保宣传信息的客观真实性的责任。商业宣传可以充满激情与愿景,但其陈述的事实内核必须经得起推敲。对专利法律状态进行模糊化处理或误导性陈述,短期内或许能收获关注,长期看却是在消解品牌赖以生存的信任基石。
核心责任,在于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汽车是复杂的工业产品,也是消费者重大的财产决策。他们有权利知晓所购买产品所宣称的“核心技术”,其法律状态、成熟度以及潜在的风险。将技术的真实情况清晰地告知消费者,是对其最基本的尊重。
更深远的,是维护健康竞争环境与行业信誉的责任。如果“夸大宣传”、“超前承诺”成为行业心照不宣的潜规则,最终受损的将是整个中国汽车产业的集体声誉。在全球竞争的舞台上,诚信、透明、严谨的技术传播,远比华丽的辞藻更能赢得长期尊重。
营销的“超前性”与法律的“确定性”之间,永远存在着张力。在智能化、电动化这场深刻的产业变革中,中国车企展示技术自信、描绘未来图景的欲望空前强烈。然而,真正的强大,不仅在于能喊出多么响亮的口号,更在于有勇气直面技术研发的漫长与艰辛,有耐心等待法律程序的严谨与公正,有智慧在激情的宣传中保留一份对事实的敬畏。
当聚光灯从华丽的海报转向专利局的检索页面,从发布会的炫目PPT转向实验室里一次次的测试与验证,或许我们才能更清晰地看到,中国汽车工业迈向高端的那条路,究竟是由什么一寸一寸铺就的。
对于消费者而言,当下一次再看到“全球唯一”、“独家首创”这样的技术宣传时,或许可以多问一句:这份“唯一”的宣告,是已经刻在了专利证书上,还是仍然飘摇在审查意见的往来函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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