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出击!生态环境部剑指机动车排放,货车成监管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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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生态环境部等九部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机动车环境监管的意见》,释放出一个明确信号:对机动车,特别是货车排放问题的监管要动真格了!

为什么货车会成为重点监管对象?据了解,当前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对大气质量影响极大,已然成为城市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而大货车尾气排放量居高不下,一辆正常达标的大货车,尾气排放量相当于200辆欧六排放小轿车的排放量,要是出现冒黑烟等情况,排放量更是惊人。

此次《意见》都有哪些硬核措施呢?首先,在货车排放检验上,对于总质量3.5吨以上柴油货车,要求配置远程排放管理车载终端并按要求向生态环境部门报送相关排放数据。如果在年度检验周期内车载终端运行传输正常且稳定达标,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可免于本检验周期上线排放检验,但要是车辆经依法查实违法排放且被行政处罚,这一政策就会停止。

同时,货车抽查被纳入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计划。生态环境、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将依托现有货运通道超限超载检测站点、重要交通卡口等,联合开展路检路查,重点揪出不正常使用污染控制装置、不正常添加尿素、不正常运行车载排放诊断系统(OBD)、擅自改装污染控制装置、擅自篡改OBD、冒黑烟等“三不两改一黑”问题。对于发现问题的车辆,生态环境部门会指导提醒并督促及时维修治理,逾期未改正或屡查屡犯的,将被列入重点管理清单,构成违法行为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在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管理方面,也有严格规定。不仅要强化准入管理,统一采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一般程序,还会完善机动车排放检验人员技术能力、设备性能指标和软件防篡改等要求。对于违法情节严重的机构,将依法取消检验资格。

此外,《意见》还鼓励生产企业为OBD被刷写和破坏拆除污染控制装置的车辆提供维修恢复服务,对存在超标排放等设计、生产缺陷的车辆,由生产企业主动召回。同时,推动完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环境违法认定情形标准与规则,依法追究相关方责任。

生态环境部的这一系列举措,无疑是给机动车排放治理注入了强大动力,特别是货车排放问题将得到更严格的管控。这不仅关乎空气质量的改善,也关系到我们每个人的生活环境。让我们共同期待这些措施能取得实效,让天空更蓝,空气更清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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