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钦州市汽车消费升级,落实国家及自治区关于汽车以旧换新的相关政策安排,钦州市决定自2026年1月30日10:00起,启动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该活动将根据资金投放节奏按月执行,当月资金用完即暂停,次月恢复,直至全年资金全部发放完毕或广西相关政策到期为止。
**补贴范围与标准**
活动分为两类: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
报废更新方面:
符合规定时间前注册的旧汽油车、柴油车或新能源车,报废后在钦州(含县区)参与活动的销售企业购买符合工信部新能源汽车目录的新车或2.0升及以下燃油车,且在广西完成注册登记,即可申请补贴。
报废旧车并购买新能源车的,按新车含税价的12%补贴,最高2万元;报废旧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燃油车的,按新车含税价的10%补贴,最高1.5万元;报废新能源车购买燃油车的,不享受补贴。
置换更新方面:
将本人名下旧车通过正规途径售出,并在钦州(含县区)参与活动的销售企业购买符合目录的新能车或2.0升及以下燃油车,在广西注册登记的,可享一次性补贴。新能源车置换补贴按新车含税价的8%发放,最高1.5万元;燃油车置换补贴比例为6%,最高1.3万元。
**申请条件与限制**
新购车辆须符合公安部机动车规格分类表中的小型或微型载客汽车定义。
个人名下的旧车须在2025年1月8日(含)前登记。每位申请人全国范围内只能享受一次报废更新或一次置换更新补贴,而且只可申请一辆新车的补贴。
在申领补贴资格后需于30日内完成申报材料提交,否则资格自动失效。活动期间,每位申请人最多可申领资格4次。
**补贴申领及材料要求**
申请人须下载并注册云闪付APP,进入活动专区依流程申领资格并上传所需证件,包括身份证、行驶证等。资格获批后需按补贴类型在规定平台提交新车发票、登记证书、报废或置换所需的相关证明文件,以及用于接受补贴资金的银联借记卡信息。所有材料需确保信息完整、照片清晰且无遮挡。材料日期须为2026年1月1日之后取得,且车辆所有人信息需与申请人一致。
**审核与发放**
钦州市商务部门将统一审核申请材料,申请人应登录平台跟进审核进度,并按反馈及时修正或补全。如因申请人原因导致资料未在期限内提交或审核未通过,责任由个人承担。审核通过后,补贴将拨入申请人所填银行卡账户。
**企业参与**
销售企业须按钦州市商务局相关公告报名并审核通过后,方可为活动指定参与方。
**咨询与其他事项**
相关政策与业务咨询可联系钦州市及各县区商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热线提供工作时段人工服务,部分渠道支持全天接听。
提醒消费者:在未获得补贴资格前先行报废、售出旧车或购新车,可能无法获得补贴,请提前评估风险并及时申领资格。
本活动解释权归钦州市商务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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