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关于对买卖小客车指标确认通知书行为处理的通告

「最新消息」关于对买卖小客车指标确认通知书行为处理的通告-有驾
「最新消息」关于对买卖小客车指标确认通知书行为处理的通告-有驾

关于对买卖小客车指标确认通知书行为处理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5年04月18日

经本市司法机关调查确认,王*可(身份证号码:1304231981********)和郝*光(身份证号码:1321291977********)存在违反《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买卖小客车指标确认通知书的行为。

依据《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96号)和《<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我办采取如下处理措施:

一、作废郝*光名下案涉小客车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指标编号:2024185468);

二、三年内(自2025年4月18日至2028年4月17日)不予受理王*可、郝*光提出的小客车指标申请。

北京市机动车调控管理办公室

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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