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融时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整治“内卷式”竞争决策部署,2月12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汽车行业价格行为合规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进一步规范汽车行业价格行为,促进汽车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汽车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链长、覆盖面广,与消费者生活密切相关。当前,汽车行业存在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损害消费者和经营者利益,破坏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不利于行业高质量发展。
业内专家认为,《指南》对于汽车生产、销售企业给予了明确、具体、全面的指导和提示,进一步明晰行为边界,统一监管规则,有利于引导汽车生产和销售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推动形成优质优价、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
细化汽车生产企业价格行为规范
《指南》最受关注的内容,是对“低于成本定价”的全面收紧。根据《指南》第十条,以“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为目的”实施低于生产成本的出厂价格,存在重大法律风险。值得注意的是,《指南》以列举方式细化了九种具体情形,极具实操性,不仅包括“整车及零部件的出厂价格低于其生产成本”,更封堵了变相降价的隐蔽通道,例如,“高规格、高等级充当低规格”“折扣、补贴”“非对等物资串换”“以物抵债”“多发货少开票”“批量优惠变相降价”等均在列。
另外,《指南》将汽车生产企业生产成本明确定义为,制造成本以及由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构成的期间费用,堵住了企业仅以“物料成本”粉饰盈利空间的漏洞。
明确汽车销售企业价格行为要求
《指南》第二十条对销售企业同步设置条款,禁止以低于进货成本的价格销售。
业内专家认为,此举并非禁止所有降价,而是精准打击“掠夺性定价”。以往部分车企为抢份额“卖一辆亏一辆”,通过压榨供应链或后续减配来弥补,最终导致“劣币驱逐良币”。此举将极大地促进汽车产品“价格透明”,有效维护产业链安全稳定,维护消费者长远利益。
“付费解锁”戴上紧箍咒
当前,随着智能汽车渗透率提升,“硬件预埋、软件付费”成为新利润增长点,但也催生了争议:座椅加热、后轮转向等功能硬件已搭载,消费者却需额外付费“解锁”;部分功能免费期结束后,以弹窗形式突然收费。
针对这一问题,《指南》第十三条明确,汽车生产企业应当规范“付费解锁”功能的收费行为:
(一)对于有免费期的功能,销售时应当告知免费期限、后续收费标准等内容,免费期结束前应再次提醒消费者;
(二)对于需收费的差异化增值功能,销售时应当明确告知,未明确告知的差异化增值功能不得收费。
该条款以“知情同意”为核心,赋予消费者两次知情权:购车时的一次性告知,以及免费期结束前的再次提醒。这意味着,车企不能再以“默认许可”或“小字条款”蒙混过关,更不能在交付后突然增加收费项目。
以风险预警形式赋予平台“吹哨人”角色
在汽车新零售业态下,电商平台、二手车平台深度介入新车交易。《指南》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对汽车交易平台经营者设置了独立合规义务。
《指南》第二十一条明确,汽车交易平台经营者(以下简称“平台经营者”)依法履行平台主体责任,按照以下要求规范平台内经营者的价格行为:
(一)平台经营者应当尊重平台内经营者的自主定价权,不得利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技术手段或其他方式,对平台内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价格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参与价格促销活动;
(二)平台经营者发起、组织价格促销活动,发现平台内经营者在促销活动中存在价格违法风险,应当立即采取警示、暂停或者终止服务等必要处置措施予以纠正并保存相关信息。
《指南》第二十二条明确,平台内经营者展示的价格显著低于厂商指导价或者市场价格水平时,鼓励平台经营者及时提醒平台内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同时提醒消费者可能存在交易异常风险。
业内专家认为,鼓励平台对显著低价行为进行经营风险和消费风险双向提示,既不是行政干预定价,也不是放任不管,而是以风险预警的形式赋予平台“吹哨人”角色。对于消费者而言,看到“此价格可能存在交易异常风险”的提示,将有助于识别库存车、运损车或问题车;对于合规经销商,也能减少被“钓鱼低价”截留客源的不公平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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