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举行“电动自行车相关标准政策”新闻发布会,介绍新版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及《关于强化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 加快新产品供应的意见》有关情况。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副主任龚宪在开场中提到,电动自行车作为人们日常短途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其产品质量与安全性能备受社会各界关注。为助力电动自行车全产业链各环节生产经营主体以及广大公众深入理解标准和政策文件要求,推动9月1日新国标实施后行业平稳过渡,特举办此次发布会。
四个环节同步推进新版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司长何亚琼表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电动自行车标准化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积极响应,深入剖析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使用等各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组织制修订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充电器、电气安全等强制性国家标准,这3项标准均已于去年11月1日正式实施。目前,距离9月1日新标准正式实施仅剩1个月左右,而标准实施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多个环节协同推进。
生产环节:企业需依据新标准进行研发与车型设计,对配套的原材料、零部件做出相应调整,部分企业还需对生产线进行改造升级。
检测认证环节:指定机构要按照新标准设计新的检测认证流程、购置设备、申请 CMA 资质、更新实施细则等。
流通销售环节:企业需要建立新的营销体系、制定定价策略,并做好与以旧换新政策的有效衔接。
登记上牌环节:也要做出合理安排,通过规范办理登记,与新标准实施同步推进。
《关于强化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 加快新产品供应的意见》从生产端、流通端、消费端、管理端、服务端等“五端”入手,明确提出7方面工作要求,稳妥推进在用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更新换代、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等。
新版标准修改完善近200个重要指标条目,将产生五方面积极效果
新国标修订工作历经8个月,在多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开展了大量调研、技术研讨、试验验证,处理了众多意见建议并进行问卷调查,修改完善了近200个重要指标条目。
去年年底,新版标准正式发布,设定了两个实施时间,其中生产环节实施时间是今年9月1日,销售环节实施时间是今年12月1日。新标准实施后,将产生以下五方面积极效果。
降低火灾事故隐患和危害:通过优化电动自行车防火阻燃技术指标,将塑料重量占比限制在整车重量的5.5%以下,可延缓火灾蔓延速度、降低燃烧强度并减少火灾发生时有毒气体释放量。
减少交通事故风险:严格限制电动机最高转速等关键参数,确保车辆无法超速行驶,同时增加低速运行时转矩限值指标,使车辆能够应对爬坡等特殊工况。提升车辆制动性能要求,车辆最大制动距离降低为原来的一半左右,降低碰撞事故发生风险。
有效防范非法改装:完善电池组、控制器、限速器防篡改技术指标和检测方法,增加互认协同功能,落实“一车一池一充一码”,从技术层面大幅提高非法改装门槛,有利于逐步杜绝改装行为。
提升车辆整体安全性能:增加对蓄电池状态等关键安全信息的动态监测要求,便于消费者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有效提升车辆的主动安全水平。此外,在铭牌、产品合格证上明确标注建议使用年限,提醒消费者及时淘汰超期服役产品。
更好满足消费者日常使用需求:将铅蓄电池车型整车重量限值由55公斤调整至63公斤,续航里程可达60—70公里,减少充电频次,提升消费者使用体验。不再强制安装脚踏骑行装置,提升产品实用性,节约生产成本,为消费者提供更多车型选择空间。
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一级巡视员李春江强调,出厂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应当获得认证并在车身上标CCC标志,表明该车辆经过指定认证机构认证,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消费者可放心购买和使用。同时,消费者购买时还应查看产品合格证。
全部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