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看!西安市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实施细则出来了

三秦都市报-三秦网讯(记者 姬娜 实习生 冯冠如)6月12日,记者从西安市交通运输局获悉,根据部省市关于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通知精神和要求,西安市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实施时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及新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补贴时间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报废货车《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日期、新购置货车《机动车行驶证》注册登记日期和《道路运输证》有效期均应在政策实施期内)。

补贴对象:

(一)仅报废货车符合以下条件的,车辆所有人可以申请资金

西安籍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中型、重型营运货车(不限制燃料类型,中型载货货车:车长大于或等于6米,或总质量大于等于4.5吨且小于12吨的载货汽车;重型载货货车:总质量大于等于12吨的载货汽车)。

持有公安机关开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和具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以及车辆注销前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

(二)报废并更新货车符合以下条件的,车辆所有人可以申请资金

新购置车辆应当为本市注册登记的国六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营运货车,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其中,新能源车辆应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新购置车辆与报废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一致。

(三)新购置货车符合以下条件的,车辆所有人可以申请资金

西安市注册登记的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须符合《城市物流配送汽车选型技术要求》相关要求,并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且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

补贴标准:

按照报废车辆类型、提前报废时间和新购置车辆类型等,实施差别化资金标准(详见附件1)。

提前报废时间指《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规定的车辆强制报废使用年限减去车辆实际使用时间所得年数,车辆实际使用时间为车辆报废日期(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上“交车日期”为准)减去车辆初次登记日期所得年数,且车辆实际使用年限必须低于国家强制报废年限一年(含)以上,达到强制报废条件的不予补贴。

资金申请:

申报时间:申请人应在文件印发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前进行申报。

申报渠道:申请人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登记区县、开发区(有审批权)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申请材料:申请人应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1.仅报废营运货车的应提供

(1)《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资金申请表》(详见附件2);

(2)具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3)公安机关开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

(4)车辆注销前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或《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

(5)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

(6)委托办理的递交企业法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2.报废并更新营运货车的应提供

(1)《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资金申请表》(详见附件2);

(2)具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3)公安机关开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

(4)车辆注销前,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或《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

(5)新购置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

(6)新购置车辆的《道路运输证》;

(7)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

(8)委托办理的递交企业法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9)新购置新能源营运货车的《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截图(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 https://www.miit.gov.cn/jgsj/zbys/wjfb/index.html查询)。

3.仅新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的应提供

(1)《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资金申请表》(详见附件2);

(2)新购置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

(3)新购置车辆的《道路运输证》;

(4)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

(5)委托办理的递交企业法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6)新购新能源营运货车的《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截图(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https://www.miit.gov.cn/jgsj/zbys/wjfb/index.html查询)

以上申请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应清晰完整,并需申请人签字,申请的运输企业应加盖企业公章。上述报废营运货车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出具日期、新购营运货车的《机动车行驶证》注册登记日期和《道路运输证》发放日期均应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

附件1

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

一、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补贴标准见表1。

二、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并新购营运货车补贴标准按以下方法计算:

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货车补贴=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补贴+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货车补贴

报废并新购新能源货车补贴=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补贴+新购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

报废老旧营运货车提前报废时间不足1年的,可以申请新购营运货车补贴。

其中,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货车或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标准见表2。

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补贴标准为3.5万元/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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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级相关部门及区县(开发区)咨询联系方式

一、西安市级行业主管部门

西安市交通运输局(咨询报废更新补贴标准等政策相关情况):029-86787377、88272302。

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咨询《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行驶证》相关情况):029-85612813。

西安市商务局(咨询《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相关情况):029-86786507。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咨询车辆排放阶段相关情况):029-81581970。

二、区县(开发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咨询、申请受理、《道路运输证》等相关情况)

新城区交通运输局:029-87360935;

碑林区交通运输局:029-85565063;

莲湖区交通运输局:029-81305234、81305667;

雁塔区交通运输局:029-88223949;

灞桥区交通运输局:029-83528667;

未央区交通运输局:029-86254217;

阎良区交通运输局:029-86207917;

临潼区交通运输局:029-83812314;

长安区交通运输局:029-85621551;

高陵区交通运输局:029-86926514;

鄠邑区交通运输局:029-68768359;

蓝田县交通运输局:029-82758335;

周至县交通运输局:029-87116466;

西咸新区城市管理和交通运输局:029-33186578、33278363;

高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29-81150178;

经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029-86198045;

曲江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29-81201591;

航天基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29-85836583;

浐灞国际港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029-8345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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