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作出紧急提醒了,这5种违章将不再扣分!车主们:早该取消了!

2026年的交通违法记分规则调整,让不少车主在处理违章时发现了一个变化:有些过去铁定要扣分的项目,现在只罚款不扣分了。这种变化被网友戏称为“交管部门终于开窍了”,但作为长期观察交通政策和车辆管理的车评人,我的判断没那么简单——这不是“松绑”,而是一次执法逻辑的系统性校准。

公安部令第163号《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确立了12分、9分、6分、3分、1分五个记分档次,取消了此前沿用多年的2分档,同时新增9分档专门针对准驾不符、营运车辆疲劳驾驶、高速违停等“严重但未到12分”的中间行为。在这个框架下,一批高频轻微违章的记分处罚被取消,只保留罚款。

具体哪些违章不再扣分,罚多少钱,边界在哪里,值得逐条拆清楚。

交警作出紧急提醒了,这5种违章将不再扣分!车主们:早该取消了!-有驾

车窗抛物:罚款不变,但“扔出去的东西”不归记分管了

车窗抛物此前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处以200元罚款并记2分。新规实施后,罚款金额维持200元不变,但记分处罚被取消。

从工程角度看,这个调整背后有一个耐人寻味的逻辑:车窗抛物的核心风险不在“扔”这个动作本身,而在于抛出的物体对后方车辆和行人造成的物理伤害。一枚从时速100公里车辆中抛出的矿泉水瓶,到达后方车辆挡风玻璃时的冲击力足以让驾驶员本能地打方向避让。但记分制度的设计初衷是约束驾驶行为本身,而车窗抛物的执法取证高度依赖路面监控和目击举报,执行成本极高。取消记分、保留罚款,实质上是在用经济处罚替代记分威慑,同时减少因取证困难导致的执法不确定性。

乘客不系安全带:责任主体从驾驶员转移到乘客

这条调整在车友圈引发了最多的讨论,因为它的变化幅度最大。

按照此前的执法口径,乘客不系安全带,驾驶员被处以50元罚款并记1分。新规下,系安全带的责任主体正式变更为乘客本人,驾驶员只需履行提醒义务,不再因乘客未系安全带而受罚。

这个调整背后其实藏着一笔经济账。安全带在碰撞事故中的作用机理是分散乘员身体所受的冲击力,将集中载荷传递到座椅骨架和车身结构上。以一辆以50km/h发生正面碰撞的车辆为例,未系安全带的乘员在碰撞瞬间承受的减速G值远超人体耐受极限,而安全带的预紧和限力功能可以将这个数值控制在可生存范围内。驾驶员系安全带的比例近年来持续提升,但后排乘客的佩戴率仍然偏低。将处罚责任从驾驶员转移到乘客本人,本质上是把安全带使用的“最后一公里”交还给真正受益或受害的人。

违章停车:分场景的处罚逻辑开始分化

违章停车的记分调整是这批变化中最容易被误读的一条。

在禁止停车区域停车,此前的处罚标准是罚款100元记3分。新规下,普通路段的违停不再扣分,只保留罚款。天津、南宁等地已经落地执行,罚款金额分别为200元和150元,记分统一归零。

但有一个关键边界需要划清:高速公路上违停和严管路段的处罚逻辑完全不同。在高速公路车道或应急车道非紧急情况下停车,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一次就扣掉四分之三的记分周期额度。严管街虽然多数地方也取消了记分,但没有“10分钟缓冲期”的容错空间,停进去就被拍。

还有一个容易被忽略的细节:各地普通路段违停的罚款标准差异很大。法律给定的区间是20元到200元,天津执行200元,南宁150元,宜宾150元,湖北部分地市仅100元,深圳的交通繁忙路段最高可达500元。这种地方差异源于各地交通压力和财政收入的实际情况,短期内很难统一。

高速超速10%-20%:限速值没变,变的是记分门槛

这是最容易被误传的一条。

此前高速公路上行驶速度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即记3分。新规实施后,超速10%-20%区间改为只罚款不记分。有人把这条解读为“限速从120提到了144”,这是完全错误的。限速值本身没有任何变化,120km/h的路段你开到135km/h,仍然是超速行为,罚款照交,只是不再扣分。

但这个“福利”有严格的身份限制:只针对小型私家车。驾驶大中型客货车、营运车辆或危险品运输车超速10%-20%,仍然按原标准记分处理。

从道路工程的角度看,超速10%-20%这个区间的风险增量确实是相对可控的。以高速公路120km/h的限速为例,超速10%对应132km/h,20%对应144km/h。在这个速度区间内,车辆的制动距离增加幅度大约在21%到44%之间,仍在大多数驾驶员的反应能力覆盖范围之内。但超过20%之后,制动距离的增幅会加速扩大,风险曲线不再线性,记分门槛卡在20%这个节点,有工程学上的依据。

占用非机动车道:记分取消,罚款留存

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道行驶,此前的处罚是罚款100元记1分。新规取消了记分,罚款维持不变。

这条调整的争议在于:记分取消是否意味着对占用非机动车道行为的“降级”?从数据上看,非机动车道被机动车侵占是城市交通冲突的高频诱因之一。骑行者被迫借道机动车道,与快速行驶的汽车之间的速度差可能达到30km/h以上,一旦发生碰撞,骑行者的伤亡概率远高于车内乘员。

保留罚款但取消记分,实际上把这条违法行为的处罚从“行为管制”转向了“经济杠杆”。100元的罚款在大城市的停车成本面前显得微不足道,部分车主甚至将其视为“违规停车费”。这条规定的实际威慑效果,可能比预期要弱。

“首违免罚”才是这轮调整真正的重头戏

如果只看“5种违章不再扣分”,可能会错过这轮交管政策调整中更具深远意义的部分——“首违免罚”制度的全面铺开。

2026年1月16日起,全国推行“首违免罚”新政,12类日常高频违章在同时满足“初次违法、情节轻微、及时改正”三个核心条件时,可免罚款免扣分,只接受警告教育。这12类清单包括:普通路段违停、未系安全带、禁鸣区鸣喇叭、信号灯路口越线停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小型车超速10%-20%、非机动车道轻微压线、忘带行驶证(有电子证件)、车门未关好行驶、未粘贴年检标志(已年检)、骑电动车忘戴头盔、避让行人短暂越线。

免罚并非无条件,需要同时满足五个硬性门槛:半年内车辆和驾驶人在本省无违法记录、过往所有违章均已处理完毕、未造成事故或拥堵、属于非营运小型车、收到通知后及时改正。

嘉兴市的实践数据更值得关注。该市将“优驾容错”免罚清单扩展到了30项,并根据驾驶人连续无违法时长设置了梯度:连续90天以上无违法的,适用11项免罚;连续180天以上的,再增加12项;连续360天以上的,进一步增加。这种“时间换宽容”的梯度设计,把安全驾驶记录的积累直接转化为执法的宽容度,是一种比单纯罚款更有行为塑造力的机制。

松的是无心之失,紧的比过去更狠

这轮调整的另一个显著特征是对高风险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不降反升。

占用应急车道从记6分直接拉升至9分。开车接打手持电话从记2分升至3分,且等红灯时低头看手机同样被认定为分心驾驶。买分卖分行为从行政处罚升级为记12分,直接封堵了花钱消分的灰色通道。普通道路超速50%以上、高速超速20%以上,仍然一次记12分。

这种“有松有紧”的调整背后,是一套清晰的执法逻辑:把有限的执法资源从取证困难、危害有限、无心之失占多数的轻微违法中释放出来,集中投向那些直接威胁交通参与者生命安全的高风险行为。记分制度的终极目的不是惩罚,而是纠正行为。当一个违章行为的主要成因是疏忽而非故意,教育纠错的效率远高于扣分罚款。

车主最应该记住的三件事

第一条,不扣分不等于不处罚。罚款金额一分没少,部分场景下甚至更高——高速违停200元加9分,拖车费用另算,省下的记分远抵不上钱包和时间的损失。

第二条,电子证照已经全国通用。未随车携带驾驶证、行驶证的记分规定已从现行记分项目中删除,交管12123里的电子证件与纸质证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年检标志和交强险标志也不再需要粘贴在挡风玻璃上,但交强险本身一刻都不能断——没买交强险上路,罚款是保额的两倍,车辆还会被暂扣。

第三条,学法减分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值得用。一个记分周期内通过交通安全教育学习并考试合格,最多可减免6分。这个通道的存在,让那些偶尔因为大意吃了记分处罚的驾驶员有了一个合规的纠错路径,远好过在灰色渠道里花钱消分。

记分规则在变,但安全的底线从来没变。读懂规则的人,才能在规则里找到真正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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