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从2026年7月20日起,中心城区所有政府定价的停车场和泊位要按新版收费标准来收停车费。老的文件(咸发改价费〔2020〕166号)同时作废了。这是市发改委、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下的通知,文件号是咸发改价费〔2026〕278号。
新标准适用的范围挺具体。中心城区包括秦都区、渭城区、兴平市,以及阜寨和西吴街道办,西咸新区不在内。适用于依法划定的城市道路停车泊位,财政性资金和国企出资建设的停车场,还有像火车站、客运站、医院、学校、公园这些带有垄断或公益属性的停车场所。
收费实行差别化,划分为一、二、三类区域。具体分成三种场所类型来定价:城市道路停车泊位、地面停车场,以及地下或立体停车场。
优惠也写明了。所有政府定价的停车场,停车不到30分钟(含30分钟)不收费。新能源汽车在城市道路泊位停车,1小时内免费,超过1小时按标准八折计费。执行公务的军警、消防、救护车,以及残疾人合法驾驶的车辆,免收停车费。
对经营单位有要求。各停车场要明码标价,在入口显著位置挂统一公示牌,标清收费标准、收费时段和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市民发现违规收费,可以拨12315或12345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