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问界合作门店的《维修车辆试车确认协议》在网上流传,看完之后,我整个人陷入了沉默。
车主带着爱车进店做四轮定位,这是再普通不过的售后流程,维修完工后,店里工作人员理所当然要开着客户的车上路试车,验证维修效果,可就在这关键的上路环节,店里甩过来一份必须签字的协议,这协议读起来,字里行间写满了傲慢与回避。
协议的核心逻辑简单粗暴:工作人员开你的车出去试车,出了事故撞了,先动用你车辆的保险,保险赔不完的差额,由你车主自己兜着,除非店里存在故意破坏或者重大过失,否则门店概不负责。
一旦签了字,你就等于亲手放弃了向门店索赔、投诉、仲裁甚至起诉的权利。
我们得先把事实捋清楚,底盘检修或四轮定位后,上路试车确实是标准作业。
底盘维修这活儿,不上路跑一圈,哪怕技师手艺再精湛,也无法确定车辆跑偏、异响是否真正解决。
这环节绕不开,也必须有,试车通常由门店技师先做质检,确认没问题后再交付给车主。
问题在于,这本该是门店维修服务闭环的一部分,风险怎么就转嫁到车主头上了?
技师驾驶客户车辆上路,这属于典型的履职行为,造成的损失本该由用人单位承担。
协议里提到的所谓的故意或重大过失,界定起来极其模糊。
万一技师在试车过程中因为超速、分心、操作不当引发事故,这算不算重大过失?
如果车主签了这份协议,门店完全可以以普通过失为由,将车主的保险作为挡箭牌,让车主承担次年保费上涨的苦果。
站在经营者的角度,我能理解门店的难处。
新能源车型往往造价昂贵,一旦发生碰撞,动辄十几万的维修费对于售后部门来说确实是一笔巨额亏损。
门店为了规避这种风险,想出这份免责协议,本质上是试图通过合同手段将经营成本转嫁给消费者。
可风险管控的边界在哪里?
如果所有服务环节的风险都要由消费者买单,那售后服务的意义何在?
技师是门店聘请的,试车是门店提供的服务内容,车辆交付给门店的那一刻,门店就承担着保管与规范服务的义务。
将经营风险打包扔给车主,这不仅是在挑战消费者的底线,更可能触碰到法律的红线。
翻开民法典,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失,理应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
这份协议试图通过一纸文书绕过法律的硬性规定,在法理上显得单薄且苍白。
那位拒绝签字的车主,其实是在捍卫属于自己的权利,也是在提醒那些习惯了店大欺客的经销商,别把消费者当成可以随意收割的韭菜。
我们买车是为了享受生活,是为了那份在路上自由驰骋的快乐,而不是为了在维修保养时还要担惊受怕,生怕爱车在技师手里变成“事故车”。
如果每一次进店维修,都要背负这种不平等的风险合同,那这种服务不仅没有温度,甚至让人心寒。
好的售后服务,应该是让车主感受到品牌的专业与担当,而不是看着那些冷冰冰的免责条款,感觉到处都是坑。
门店与其费尽心思拟定各种免责协议,不如扎扎实实提升技师的职业素质,完善门店的风险保障机制,比如购买足额的公众责任险,将风险控制在企业内部。
毕竟,信任是品牌长久发展的基石,一旦碎了,再多的协议也粘不回来。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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