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48万买保时捷,四年后竟发现是出过人命的切割车

48万买来的保时捷,开了四年后才发现,这车竟然背着两条人命。

王女士怎么也没想到,自己每天开着上下班的车,曾经是两场死亡事故的"主角"。

更让她崩溃的是,车身被切割焊接了29处,里程表从10万公里硬生生调到6万,保险公司早就给这车判过"死刑"——赔了36.5万的全损。

这事儿发生在2018年10月。王女士经朋友介绍,找到临沂一家二手车行,看中了一辆2011款保时捷卡宴。

车商杨经理拍着胸脯保证,车况好得很,就是正常家用车换代。王女士也没多想,口头问了句有没有大事故、有没有调表,得到否定答复后就痛快付了48万。

整个交易过程顺溜得很。没找第三方检测,没仔细查保险记录,甚至连合同里都没写明车辆的事故历史。

就这么,王女士把车开回了家。

这一开,就是四年。

2022年,王女士想把车卖掉换新的。按惯例找了第三方检测机构做个评估,结果这一查,整个人都傻了。

检测报告上白纸黑字写着:车辆涉及两起致人死伤的重大交通事故。

车身切割焊接痕迹遍布全车,光能看出来的就有29处。方向盘下面的里程表被动过手脚,真实里程早就超过10万公里,显示的6万多公里纯属摆设。

最要命的是保险记录。2013年那会儿,保险公司就给这车定过性——全损,直接赔了36.5万。

一辆被保险公司判定全损的事故车,居然还能在市场上流转,最后落到她手里。

女子48万买保时捷,四年后竟发现是出过人命的切割车-有驾

王女士当时就慌了。她每天开着这车接送孩子、上下班,要是早知道车上死过人,她说什么也不会买。

她立马找到当年的车商杨经理。杨经理也喊冤,说他当年收车的时候,上家也没告诉他这些事儿。

这车从2013年到2018年,前前后后转了好几手。每一次交易,卖家都对事故历史、调表情况只字不提。

到杨经理这儿,他也是从别人手里收的车,压根不知道车的真实经历。

王女士不管这些,直接把车商告上了法庭。她的诉求很明确:这是欺诈,得退一赔三。

可打官司哪有那么简单。

关键:怎么证明车商是故意隐瞒?

王女士拿不出证据证明杨经理在卖车时就知道车辆的事故历史。杨经理那边也没有任何书面记录显示他了解这些情况。

二手车交易就是这样,很多关键信息都靠口头传递。今天你说车况好,明天我说没问题,等真出了事儿,谁也说不清楚。

法院调取了车辆从2013年到2018年的所有流转记录。发现每一次交易,合同上都没有明确记载事故信息、维修记录、真实里程。

有的合同甚至故意写得模棱两可,什么"以实际车况为准"、"买家已充分了解车况"之类的话,把责任全推给买家。

这种操作在二手车行业太常见了。车商为了规避风险,合同条款能含糊就含糊,能不写就不写。

等消费者发现问题,想维权的时候,才发现自己根本没证据。

法院审了很长时间,最后给出了判决。

女子48万买保时捷,四年后竟发现是出过人命的切割车-有驾

虽然无法证明车商存在故意欺诈,但考虑到车辆涉及死亡事故,王女士的购买行为构成重大误解。

什么叫重大误解?就是说如果王女士当时知道车上死过人,她肯定不会买。这种对交易标的物的认知错误,严重到足以影响她的购买决定。

基于这个理由,法院判决解除买卖合同,双方退车退款。

王女士拿回了48万,车商收回了车。这场纠纷看似有了结果,但实际上谁都不满意。

王女士开了四年的车,这四年的使用损耗、心理阴影,没人给她补偿。车商杨经理也憋屈,他当年收车的钱拿不回来,还得自己消化这辆"问题车"。

更关键的是,这个判决只解决了王女士一个人的问题,整个二手车交易的系统性风险,一点儿都没动。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根子在于行业信息不透明。

现在国内的二手车市场,没有统一的车辆维修记录、事故记录、里程数据共享平台。每家4S店、每家保险公司、每个维修厂的数据都是孤岛。

消费者想查车辆历史,要么花钱找第三方检测,要么自己一家一家打电话问。就算你问了,人家也不一定告诉你。

车商那边更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很多车商收车的时候,也不会深查车辆历史,反正转手卖出去就行。

这就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上家隐瞒,中间商不查,下家蒙在鼓里。等出了问题,大家都说自己不知道。

王女士这个案子,法院认定她是"重大误解"而不是"被欺诈",就是因为拿不出证据证明车商明知故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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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能证明车商知道车辆事故历史还故意隐瞒,那就构成欺诈,可以要求退一赔三。

但实际操作中,这种证据几乎不可能拿到。车商又不傻,谁会留下书面记录承认自己知道车有问题?

对比其他类似案例就能看出来,购车时及时检测的消费者,维权成功率明显更高。

因为检测报告是当场出具的,车商如果在检测前承诺过"无事故"、"无调表",那就是明显的欺诈。

但像王女士这样,买了四年后才发现问题的,基本只能走"重大误解"这条路,最多解除合同,拿不到惩罚性赔偿。

这就造成了一个怪现象:骗子的违法成本极低。

就算被发现了,大不了退车退款,车商不用额外赔偿,更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下次换个招牌接着干,照样有人上当。

有人可能会说,那我以后买二手车,多花点钱找专业检测不就行了?

理论上是这样。但实际上,就算你找了第三方检测,也不一定能查出所有问题。

现在的检测机构水平参差不齐。有的机构就是走个过场,拿个仪器扫一扫,出份报告交差。真正的事故痕迹、调表手段,没有足够经验根本看不出来。

而且检测只能看现状,看不了历史。车辆之前出过什么事故、修过什么部件、真实里程是多少,这些都要靠查保险记录、维修记录。

可这些记录现在根本没有统一的查询渠道。你去4S店查,人家说涉及客户隐私不给看;你去保险公司查,人家说只对投保人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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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就这么被卡在中间,想查查不到,想维权没证据。

王女士这个案子还揭示了另一个问题:二手车交易合同形同虚设。

很多车商为了规避责任,合同里故意不写明车辆的关键信息。什么事故历史、维修记录、真实里程,统统不提。

就算写了,也是模棱两可的话。比如"车辆以实际状况为准"、"买家已充分了解车况并自愿购买"。

这种条款看似公平,实际上完全是在给车商免责。等消费者发现问题,车商就拿这些条款说事儿:"我又没说车没出过事故,是你自己没仔细检查。"

法律上确实有个原则,叫"买家自负其责"。

意思是你买东西的时候,有义务仔细检查。如果你没检查就买了,后果自负。

但这个原则有个前提:卖家没有故意隐瞒。如果卖家明知道有问题还不说,那就是欺诈,不适用"买家自负其责"。

可问题就出在这儿。二手车交易里,很难界定什么叫"故意隐瞒"。

车商说我也不知道车的历史,我收车的时候上家也没告诉我。这话你没法反驳,因为确实没证据证明他知道。

所以王女士这个案子,法院最后只能判"重大误解",没法认定欺诈。

这个判决看似给了王女士一个公道,但实际上治标不治本。

王女士拿回了钱,但她开了四年的这辆车,给她造成的心理阴影、时间成本、使用损耗,没人给她补偿。

车商杨经理也没受到惩罚。他只是把车收回去,再找个下家卖出去,继续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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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二手车交易的系统性风险,一点儿都没解决。

下一个买车的人,可能还会遇到同样的问题。因为信息不透明的问题没解决,合同条款规避责任的问题没解决,车商违法成本低的问题也没解决。

这才是最让人无奈的地方。

其实解决这些问题,技术上并不难。

现在很多国家都有统一的车辆历史记录查询系统。你只要输入车架号,就能查到这辆车从出厂到现在的所有维修记录、事故记录、真实里程。

有了这个系统,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自然解决了。车商想隐瞒也隐瞒不了,消费者想查随时都能查。

但在国内,这个系统一直建不起来。

一方面是各方利益难以协调。4S店、保险公司、维修厂,各有各的小算盘,不愿意共享数据。

另一方面是监管缺位。没有强制性的法律要求,车商可以选择性披露信息,消费者没有渠道获取完整信息。

结果就是,二手车市场成了"柠檬市场"。

好车和坏车混在一起,消费者分不清楚,只能压低价格防范风险。卖好车的人觉得亏了,不愿意卖;卖坏车的人反而有空间,劣币驱逐良币。

整个市场的信任基础被破坏了。大家都觉得二手车水深,能不买就不买。

这对整个行业的发展,其实是个巨大的阻碍。

王女士的遭遇,不是个例。

网上随便一搜,类似的案例一抓一大把。有人买到泡水车,有人买到火烧车,有人买到拼装车。

这些车在市场上流转了好几手,每一次交易都没人说实话。等最后一个接盘的发现问题,想维权已经很难了。

女子48万买保时捷,四年后竟发现是出过人命的切割车-有驾

因为时间拖得越久,证据越难收集,责任越难认定。

有些消费者甚至开了好几年才发现车有问题。这时候再去找车商,人家根本不认账。

就算打官司,也只能像王女士这样,以"重大误解"为由解除合同,拿不到额外赔偿。

这种判决虽然在法律上说得通,但从消费者保护的角度看,力度还是不够。

如果欺诈的成本只是退款,那车商完全可以抱着赌一把的心态,反正被发现了大不了退钱,不被发现就赚了。

只有让欺诈的成本远远高于收益,才能真正遏制这种行为。

说到底,二手车交易的乱象,需要从制度层面去解决。

建立统一的车辆信息查询平台,强制车商披露关键信息,加大欺诈行为的惩罚力度,完善消费者维权机制。

这些都不是一朝一夕能做到的,但必须要做。

否则,下一个王女士,可能就是你我身边的任何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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