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吗,最高法院最近把涉人工智能纠纷的裁判规则写成24条,分成5个部分。信息点聚焦AI换脸、大数据杀熟、以及自动驾驶等社会热点。关于自动驾驶的责任认定尤其引人注目。
同日,最高法院研究室主任周加海等人还把《理解与适用》在网上公开,像是一份同行评审后的“操作手册”。
谈到背景,辅助驾驶技术快速普及的同时,安全隐患越来越突出。有人 activates 辅助驾驶后就玩手机、甚至睡觉;也有人买“智驾神器”等非法配件来逃避监测。王某群危险驾驶案成了典型:2025年9月,酒后使用“智驾神器”躺在副驾驶睡觉,车辆自行行驶20分钟后停下,最后被判危险驾驶罪,拘役一个月十五日,罚金4000元。类似的案例并不罕见。上海静安区最近宣判的首起涉智驾刑事案,李某醉酒后启用辅助驾驶模式上路,事故后冲卡逃逸,血酒精含量201mg/100ml,判处拘役3个月、罚金9000元。
在民事责任层面,《意见》画出一条清晰的规则框架。事故责任认定仍然以现行法律为准,在自动驾驶和辅助驾驶尚无专门规定前,沿用民法典、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传统机动车侵权责任和产品责任的规定。最关键的是确立“车辆缺陷+驾驶人过错”的按份责任。只要能认定车辆存在产品缺陷,驾驶人也有过错,当事人就可以同时起诉生产者/销售者和驾驶人分担赔偿。对受害人来说,这种安排更公平,尤其是驾驶人没钱赔、保险覆盖不足时,生产者和销售者也要承担责任。需要注意的是,《意见》没有把自动驾驶场景直接写成按份责任的适用对象,学界也在观察未来怎么落地。
在关于车企的刑事责任和宣传边界上,规则也很直接。行为人醉酒后启动辅助驾驶,并通过自改或安装配件来逃避系统监测,导致事故的,照样要追究刑事责任。也就是说,辅助驾驶不是自动驾驶,驾驶人并不能靠它“免罪”。这一点还写进了未来的工作计划中,2026年的工作报告强调:驾驶人醉酒后启用辅助驾驶仍应承担刑事责任,科技应用必须在法律底线内运行。至于企业的营销,若对自动驾驶等级、智能程度、性能、用途等作出虚假或误导性宣传,侵害消费者权益,消费者可依据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寻求民事赔偿。专家也指出,这能帮助人们减少对系统的盲目信任,避免在紧急情况中错过应有的接管时机。
与此同时,道路交通法也在修订阶段,拟加强对夸大宣传的规制,要求生产、进口和授权单位如实告知自动驾驶功能的设计与运行条件,不得以宣传误导消费者。案件数据往往掌握在企业手里,这次《意见》明确:为查明事故原因,法院有权在必要范围内要求数据控制方提供真实、完整的自动驾驶/辅助驾驶事件记录,打破“数据孤岛”的难题。
总之,这份《意见》让智能驾驶领域从混沌走向更清晰的规则地带。对驾驶人而言,辅助驾驶不是逃避责任的护身符;对车企而言,安全是底线,真实宣传是红线。也许前路还长,但至少方向 clearer 了。你也会在用这些系统时多留一个自我检验的角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