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网上冲浪,总能刷到一帮人跟发现了新大陆似的,嗷嗷叫着说2026年“车让人”要取消了。
每次看到这种论调,我都想把他们的脑袋按在键盘上,让他们自己看看打出来的字有多离谱。
取消?做什么春秋大梦呢。
这事儿的本质,根本不是什么“取消”,而是“规则升级”,或者说,是一场迟到已久的“权责对等”的社会实验,终于从纸面上的理想国,砸到了柏油马路这片黑暗森林里。
以前的“车让人”是什么?
说难听点,是一场大型的和稀泥艺术。
它建立在一个朴素到有点天真的假设上:行人是绝对的弱者,司机是绝对的强者,所以强者必须无条件、无底线地让着弱者。
这套逻辑在熟人社会里或许还有点温情脉脉的调调,但放到陌生人组成的现代都市交通里,就直接演变成了“我弱我有理”的赛博巨婴护身符。
你开着几十万的铁疙瘩,我两条腿走路,你撞我试试?
反正撞了我你就得赔,赔多赔少的问题。
在这种“无敌之人”心态的加持下,马路成了某些人的私人T台和露天办公室。
闯红灯是家常便饭,翻越护栏如同跨栏比赛,在斑马线正中间停下来回微信、打电话、甚至拍个照发朋友圈,都显得那么理直气壮。
后面的车堵成一条长龙,喇叭按到快报废,人家眼皮都不抬一下。
你气不气?
气也没用。
因为过去的规则,就是这么偏袒。
哪怕行人是花样作死大赛的冠军,司机只要沾上,就得脱层皮。
交警来了,一看有人受伤,大手一挥,甭管谁对谁错,你开车的先垫个千八百的医药费,这叫“人道主义赔偿”。
仿佛你开的不是车,是移动的ATM机。
这种逻辑直接导致了一个魔幻的现实:守规矩的司机,成了被不守规矩的行人肆意拿捏的软柿子。
而那些把交通法规当废纸的人,反而成了最安全的,因为他们坚信,没人敢真的撞上来。
现在,这个时代,终于要被一脚踹进历史的垃圾堆了。
所谓的新规,根本就没说车可以不让人。
北京、上海、深圳这些地方的交警叔叔们出来解释得嘴皮子都快磨破了:机动车在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人,逮住,还是200块,记3分,电子警察高清无码伺候,谁也别想耍赖。
但,重点就在这个“但”字上。
新规的核心,是给“人”也上了一道紧箍咒。
它清清楚楚地告诉你: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
你享受了优先通行的权利,就必须履行遵守交通信号的义务。
你想让别人尊重你的生命,首先你得自己别拿命开玩笑。
翻译成人话就是:谁违规,谁背锅。谁犯错,谁买单。
这可不是口头警告,是真金白银和自由的代价。
南京元旦后那个案子,简直就是新规精神的样板戏。
一个大哥潇洒地闯着红灯,估计是想体验一把速度与激情,结果被一辆正常行驶的小轿车给安排了。
腿骨折,医疗费花了两万。
放以前,司机怎么也得捏着鼻子认个次责,赔点钱息事宁人。
但这次,交警大笔一挥:行人全责。
大哥不仅得自己掏那两万块医药费,还得反过来赔给车主五千块的修车钱。
这就叫求锤得锤,反向打劫。
这一判决的含金量,比你听一百遍“守规矩”的宣传都有用。
它像一个响亮的耳光,抽在所有“我弱我有理”的信徒脸上,告诉他们:巨婴的时代结束了,欢迎来到成年人的世界。
新规要治的,就是以下这五种典型的马路“自杀式”袭击行为:
第一,硬核闯红灯。
这是最没得洗的。
红灯停绿灯行,幼儿园小朋友都懂的道理,你一个成年人揣着明白装糊涂,那不是找削吗?
现在明确了,你闯红灯被撞,只要司机没超速、没酒驾、采取了合理的刹车措施,那对不起,你就是全责。
医药费自理,车损你赔,严重点的,比如上海那个闯红灯撞倒电动车,导致后车碾压致人死亡的,直接按交通肇事罪判了两年半。
你以为你是在挑战规则,其实你是在拿自己的自由和别人的生命当赌注。
第二,斑马线上磨洋工。
斑马线是你的快速通道,不是你的露天咖啡馆。
以前很多人有个误区,觉得只要我脚在斑马线上,我就天下无敌。
于是,走两步停下来看看手机,聊一半微信突然想起来啥事儿一个急刹加原地掉头,把司机们吓得心脏骤停。
现在不行了。
厦门那个案子就是例子,一个哥们在路中间玩手机,后面的车为了躲他,撞了旁边的车。
交警来了,直接判这个玩手机的行人赔三千块。
有些城市更狠,直接立法,在斑马线上逗留玩手机,警告或罚款50。
别觉得钱少,这是态度。
第三,鬼探头式乱穿马路。
尤其是在没有斑马线的路段,或者从公交车、大卡车前面猛地窜出来,神仙也反应不过来。
这种行为,本质上是把自己的命交给了别人的反应速度。
新规下,这种行为一旦出事,行人妥妥的主责或者全责。
第四,翻越护栏。
快速路、高架桥,这些地方的护栏是干嘛的?
是告诉你这里禁止行人通行。
你非要上演一出城市跑酷,翻过去,被撞了,那只能说达尔文奖在向你招手。
郑州那个翻快速路护栏被SUV撞飞的大哥,交警认定全责,车主一分不赔。
因为你从一开始就不该出现在那里,你的出现本身就是违法行为。
第五,碰瓷式过马路。
就是那种在路边晃晃悠悠,脚在机动车道边缘反复试探,让你根本判断不出来他到底过不过。
你一动,他往前凑;你一停,他又不动了。
这种终极博弈,以后司机也有了“免责条款”。
对司机来说,新规同样不是让你为所欲为,而是给了几个清晰的“求生指南”:
首先,行人示意你先走,你可以走。
天津那个出租车司机被后车举报不礼让,拿出记录仪一看,是行人摆手让他先过,申诉成功,处罚取消。
行车记录仪,现在就是司机的第二条命。
其次,行人没进入你的车道,比如还在隔离带上站着,或者脚还没踏上马路,你可以减速通过。
上海那个案例,监控显示行人脚都没落地,司机被拍了最后也撤销了。
最关键的是第三条,也是最解气的:遇到闯红灯的行人,你不需要傻停在原地等他表演完,但必须减速慢行(一般要求30公里/小时以下),仔细观察。
只要你减速了,没其他违规行为,即便最后真撞上了,责任也在对方。
深圳那个司机,减速到25码,撞了闯红灯的,对方全责,车主零赔偿。
但反过来,你如果没减速,就算对方闯红灯,你也可能因为“未尽到观察义务”而被判次责,该赔的还得赔。
所以你看,这规则改得有多精妙。它不是在拉偏架,而是在校准天平。
它把过去那种模糊的、充满人情味的、可以讨价还价的“道德要求”,变成了冰冷的、清晰的、权责分明的“法律契约”。
马路就是契约的履行现场,红绿灯和斑马线就是契约条款,所有参与者,无论是开四个轮子的还是走两条腿的,都必须在契约框架下行动。
你遵守契约,出了事,有法律给你撑腰。
你撕毁契约,出了事,就自己承担后果。
这对于守规矩的司机和行人,都是天大的好事。
司机不用再憋屈地看着别人在斑马线上演行为艺术,行人也多了一份敬畏之心,不敢再把马路当成自家客厅。
当然,规则是死的,人是活的。
作为司机,行车记录仪24小时开着,斑马线前不管有没有人,习惯性减速到30码,遇到犹豫不决的行人,宁停三分不抢一秒。
这些都是刻在骨子里的防御性驾驶技能。
作为行人,也别太浪。
红灯亮起时,你往前冲的那一步,可能就是你人生的最后一步。
过马路时收起你的手机,那几秒钟不回微信,你的世界不会崩塌。
晚上出门,穿件亮色衣服,别把自己搞成伏地魔,让司机想让你都看不见你。
说到底,这场关于“车让人”的规则进化,是一次全社会的交通文明“断奶”。
它粗暴地扯掉了“我弱我有理”这块最后的遮羞布,逼着每一个人都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别再指望什么“弱势群体”的护身符了,在滚滚车流面前,唯一的护身符,就是你自己脑子里的规则意识。
马路,就是社会的缩影。它不相信眼泪,只相信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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