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2点,高速服务区的灯光刺破寒夜。刚完成8小时跨省押解的民警小李,攥着发烫的警车钥匙,站在面馆门口犹豫不决。脑海里,现行《警车管理规定》中“非因公务不得将警车停放在餐饮场所门前”的条款一下跳了出来,像一道无形的坎,把他和那碗能暖透身子的热面隔在了两边。
他不知道,此刻在全国各地,无数同行正做出更无奈的选择:能不开警车,就尽量不开。
2025年底,公安部以第174号令修订《警车管理规定》,亮点在于首次明确辅警可驾驶警车。然而,其核心禁令并非全新创设,而是对现行“严防公车私用”原则的细化加码——多项补充条款进一步收紧了使用边界。这一延续多年的管控逻辑,正与当下的警务生态发生剧烈碰撞。
一、枪口对准了谁的影子?当“公车私用”已成伪命题
“现在谁还用警车办私事?”一位从警二十年的派出所所长直言不讳,“内部GPS全程监控,行车轨迹实时上传,外部群众手机随手拍、网络举报秒发酵——为这点便利冒身败名裂的风险,图什么?”
现实是,据公安部相关调研数据显示,当前基层民警私家车普及率已超95%。与此同时,我国居民汽车保有量突破3.8亿辆,私人出行早已无需依赖单位车辆。新规的细化并未改变这一现状,反而让原本就紧绷的使用神经更添压力。
北方某县一位民警执勤时,遇偏远乡村孩子突发高烧惊厥,家长求助,民警开警车送孩子就医,途中因停靠路边便利店买退烧药被路人拍下举报“公车私用”,即便事后查清真相,仍被单位通报“警车使用需进一步规范”。
在内外监督的“透明鱼缸”里,任何细微的瑕疵都可能被无限放大。这种“动辄得咎”的环境,让警车从执法工具变成了“烫手山芋”。新规仍在严防一个几乎消失的“普遍违规”,却催生了更棘手的问题:越来越多的警察,不敢开警车了。
二、“无限责任”下的两难困境:开的不是车,是24小时待命状态
不敢开的背后,是民警肩上由法律锁定的“无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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