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F-1签证史上最严新规9月生效!
好消息是:最终版与初版提案基本一致。
坏消息是:初版本身就已经非常严苛。
新规于7月17日正式公布,60天后生效,预计2026年9月15日开始实施。
本次改革最根本性的变化:废除“D/S”
什么是D/S?
过去
只要留学生严格遵守美国留学身份要求:
全程保持Full-time在读状态
恪守学校规定
不私自从事未授权工作
按要求完成学业
个人的合法居留身份就会与I-20有效期绑定同步延续。简单来说,只要学业正常推进,就不用焦虑身份到期、被迫离境的问题。
新规:改为固定停留期限(AUD)
F-1留学生、J-1交流访问学者:
一般最长停留不超过4年,到期前需向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申请延期(EOS),学校DSO或雇主均无权批准。
语言培训类学生:
累计在美停留上限为24个月(含假期)。
签证有效期 ≠ 合法停留期限
很多同学觉得:本科4年、硕士2年,课程本身不超过4年,影响应该不大?
答案是:未必。
最容易被忽略的一点:新规改变的不是签证有效期,而是合法停留期限。
很多人会误以为:F-1以后只有4年有效期。
这是错误的理解。
大家一定要记住:
VISA(护照签证)≠ Status(美国境内合法居留身份)
贴在护照上的F1签证,仅赋予你前往美国口岸申请入境的资格,有效期长短由美国领事馆决定;真正法律层面决定你能在美国合法停留多久的文件,是入境后生成的I-94上的Admit Until Date(AUD)。
本次改革只修改I-94入境标注规则:废除沿用多年的D/S(无固定期限身份),统一改为标注固定停留截止日AUD,并未修改F-1签证的发放与有效期相关政策。
对于很多留学生来说,新规带来最大的影响并非在校课程时长限制,而是整体身份规划的可用时间被压缩。
举个例子:
旧制度(D/S 时代)
Bachelor(4年)→ OPT(1年)→ STEM OPT(2年)都属于D/S身份管理。
新规制度(2026.9.15 起生效)
新规下最高4年总停留上限,在校学习、毕业后OPT、STEM OPT全部共用这一笔停留额度。
像四年制本科学生、STEM专业学生、长学制项目学生很容易出现OPT占用、耗尽4年停留额度的情况,OPT阶段会和AUD期限冲突,大概率需要同步办理EOS延期申请。
合规路径只有两种:
在美国境内提交I-539申请EOS;
出境后重新申请签证并再次入境。
对于身份规划来说,新规将比过去复杂得多。
PhD、本硕连读受影响最大
如果说本科生和硕士生是“受到影响”,那么本硕连读、直博项目以及PhD学生,则是本次新规影响最大的群体。
美国PhD平均毕业时间通常在:5~8年。
在“最长4年固定停留期限”的制度下,绝大部分博士生都不可避免地需要至少一次,甚至多次提交EOS延期申请。
延期必须由USCIS审批
过去
延期通常由学校国际学生办公室在SEVIS系统中操作即可。
新规后
所有延期必须由学生本人向USCIS提交EOS申请,审核标准大幅收紧:
因学业成绩不佳、留级、留校察看、停学等主观原因造成的项目延误,不再作为延期的正当理由。
EOS一旦被拒且原入境期限已过,没有任何宽限期,必须立即离境。
如果申请人在审批期间出境,申请自动失效。
相对友好的安排
按时提交EOS申请后,在等待审批期间,即使固定期限已过,仍可继续正常上学和工作。
原有校内就业或特殊经济困难就业授权,可获得最长240天的自动延期。
6个月的缓冲期
生效后半年内,申请OPT或STEM OPT的留学生可暂不提交EOS。
之后理论上需同时提交OPT/延期和EOS申请,具体以移民局届时通知为准。
转学、转专业、学历层次限制明显增加
本科及更低层级学生
自当前I-20项目入学起完整第一个学年内,禁止变更专业、转学、升/降学历层级。
仅极端不可抗力(院校关停、重大疾病、家庭灾难性变故)可向SEVP申请例外,常规换专业、跳板转学几乎不批。
硕士、博士
禁止自主更换学位项目、专业、细分研究方向、转学,同校换细分方向、跨校转学均属于变更学术目标,默认不允许。
仅客观不可抗力(实验室永久关闭、导师离职且院系无替代师资、重大医疗问题),经DSO提交SEVP专项豁免才有可能通过,主观兴趣调整、求职规划变更不构成理由。
禁止平级或降级重读
完成一个学历层次后:原则上只能继续攻读更高学历层次。
例如:
已完成一个硕士项目,原则上不能再攻读第二个硕士
更不能退回本科重新开始
这一规定实际上堵住了很多H-1B未中签后的身份规划路径。
注意:
该限制仅适用于新规生效之后完成学业的学生,不具有追溯效力。
DHS新增了最长两年的延缓实施机制,可根据实际情况推迟部分最严格条款的实施时间,为高校系统预留缓冲空间。
Grace Period:60天 → 30天
对于目前已经在美国境内的留学生来说,需要特别关注:
在新规执行后且全程未出境、未提交EOS延期:
可在过渡期继续按照原D/S规则停留,合法停留截止取I-20项目结束日、新规生效满4年(2030.9.15)二者中更早的日期;毕业后的Grace Period仍沿用旧规60天。
在过渡期内出境重新入境,或是境内递交并获批EOS延期后:
在过渡期内出境再重新入境(CBP会按新规矩给你打I-94固定日期):Grace Period直接变成30天。
即使属于过渡群体,一旦向USCIS提交I-539延期申请(EOS),也会转而适用新规制下的30天Grace——这点很多人会漏。
DHS已经预判:新规很可能面临诉讼
还有一处细节值得拎出来:DHS在Final Rule里特意加了Severability Clause(可分割性条款)。
这不只是通用模板套话,DHS过往多次调整留学生签证规则都遭到AAU高校联盟、科技企业、移民机构联名诉讼阻击,这次学乖了,条款里直接预埋:
若未来法院判定其中某一条(例如研究生禁转专业/禁二硕)违宪或无效,其余条款——取消 D/S、4 年封顶、Grace缩到 30 天仍可独立生效,整部新规不会被一锅端推翻。
过去很多留学生的赴美逻辑十分随意:先拿到录取入境,后续再慢慢换专业、找工作、规划身份,依靠D/S制度的容错空间拖延规划。但新政落地后,这种“走一步看一步”的留学模式将彻底行不通。
未来赴美留学,必须在出国前就做好完整闭环规划:
明确就读专业的发展前景
匹配自身长期发展路径
摸清当地就业市场情况
提前规划身份转换渠道
对于有长期留美发展计划的学生,更要从申请阶段就布局身份路径,不要等到毕业、OPT阶段才临时补救。
整体而言,美国留学已经告别“宽松容错时代”,正式进入强监管、重规划、严合规的新阶段。精细化、前置化的留学规划,将成为未来赴美求学的核心刚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