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速“轻微免罚”“首违警告”政策详解来了!

湖南高速“轻微免罚”“首违警告”政策详解来了!-有驾
刊载于《湖南日报》8月1日“民主与法制”版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毅 通讯员 陈鑫
在湖南高速公路上行驶,小型汽车超速10%以下的,不罚款不记分;小型汽车超速10%(含)以上未达20%的,适用首违警告——《规范高速公路超速违法行为查处工作八项措施》(简称《措施》)实施一年来,既降低了轻微违法处罚率,又提升了交通安全管理效率。然而,不少驾驶人对这一政策的具体适用条件仍存疑问:刚好超速10%算免罚还是警告?货车是否适用这一政策?首违警告是不是只能享受一次?……
针对驾驶人关心的这些问题,7月下旬,记者采访了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交通管理支队副支队长刘建锋,对政策细节进行权威解读。
“首违警告”可细分为两种情形
关于“首违警告”中的“首违”,驾驶人存在一些疑惑,比如,是全省首次超速违法还是全国首次超速违法?是不是只有一次机会,首违之后再发生超速违法就要被处罚了吗?
刘建锋解答,超速10%(含)以上未达20%,是否适用首违警告,首先看车和人2年内在湖南有没有交通违法记录,如果都没有,且以往交通违法均已处理,当事人及时改正且没有造成交通事故、交通拥堵等危害后果的,予以教育提醒,不予警告和罚款计分。
如果2年内在湖南境内有交通违法记录,就看最近6个月的情况。“如果6个月内无交通违法记录且以往交通违法均已处理的,及时改正且没有造成交通事故、交通拥堵等危害后果的,就可以不予罚款、计分处罚,仅予以警告处罚。”刘建锋说。
刘建锋介绍,自去年5月12日《措施》开始施行至2025年6月24日,湖南共有38.12万起超速违法适用首违警告未予罚款或记分处罚。
针对驾驶人关心的“货车是否适用轻微免罚和首违警告政策”“对驾照是否有要求”等问题,刘建锋解释,“超速10%以下轻微免罚”“超速10%(含)以上未达20%首违警告”2项措施仅适用于小型汽车。
与此同时,政策适用对驾照类型没有限制。也就是说,不管驾驶人持A证B证还是C证,只要驾驶的是小型汽车,又符合相关要求,都适用轻微免罚和首违警告政策。
警告也是处罚的一种
对于驾驶人关心的临界点问题,刘建锋介绍,“超速10%以下轻微免罚”不包含10%,“超速10%(含)以上未达20%首违警告”则包含10%,不包含20%。
他举例说,限速120公里每小时的路段,速度达到131公里每小时,属于超速10%以下,速度为132公里至143公里每小时,属于超速10%(含)以上未达20%。
刘建锋还提醒,超速10%以下并不是一概不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对于多次违法、引发交通事故等造成违法后果的,即便符合“轻微免罚”规定的情形,也将被依法处罚。
超速10%以下和超速10%(含)以上未达20%这2种违法行为,会不会留底?是否影响车辆年检?这也是驾驶人关心的问题。
刘建锋解答,处理结果为教育提醒的,不会留下违法记录。如果是警告处罚,则会在系统中留下记录,但不会影响车辆年检。
刘建锋特别提醒:“警告虽然没有对驾驶人记分、罚款,但也是一种处罚方式。”
租车产生超速违法,处罚实际驾驶人
对于租车或者借车产生的超速违法,算车主还是驾驶人记录?
刘建锋解答,原则上是处罚违法发生时的实际驾驶人,当无法确定驾驶人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违法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依法予以处罚。
“轻微免罚和首违警告政策的出台,旨在为守法驾驶人提供适度的容错空间,但绝非对超速行为的纵容。”刘建锋强调,对于严重超速的违法行为,通过建设区间测速、“云哨”预警等科技手段,加大执法管控力度。
据统计,《措施》实施以来,全省高速公路简易程序交通事故下降8.3%,涉超速“非现场”处罚总量下降41%,涉高速交警信访投诉下降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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