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13日,白银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会师高速公路大队指挥中心民警通过视频巡查发现,一辆黑色小型客车行驶至青兰高速K1711公里处倒车。经了解,该驾驶人因错过出口便在高速公路倒车。民警对驾驶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告知其违法行为可能会造成的严重后果,同时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的行为。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驾驶证一次记12分。
甘肃公安交警提示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高速公路车速快,如果前方车辆突然停车、倒车,后方车辆很容易避让不及追尾前车,同时也容易引发连环追尾事故。
驾驶车辆驶入高速公路前,一定要提前熟悉路线及相应的高速出口,在高速公路上行车时,要留意道路指示牌,在驶出高速公路前提前变道,靠右行驶。
无论因何原因错过路口,或进入路口的实线区,都已经失去了向右变道的机会,唯一的做法是“将错就错”继续向前行驶,绝对不能急刹减速、强行变道、停车、倒车、逆行!
转自:甘肃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
来源:定西公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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