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双证正经跑网约车,空车返程接个顺风单凭什么罚我5000?”,法院都说了顺路回家不算非法营运,为什么运管和平台还在“打架”?跑车的兄弟当心别踩这个坑!
江苏淮安的张某,自己开着车,在顺风车平台上接了一单,把乘客从A地送到B地。结果车还没到家呢,罚单先到了——当地交通运输局认定他这是“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罚款5000块。张某当时就懵了:我这车是自用的,我就是顺路带个人分摊点油钱,怎么就成了非法营运了?他不服,告到法院。一审输了,他继续上诉。二审法院翻过来仔细看了看,最后把罚单和复议决定全给撤销了。法院说了,人家张某自己本来就要开车去那个方向,乘客的目的地就在他路线上,也没多绕路,收费也是平台定的,不是他开口要高价,而且他就接这一单,这不叫跑网约车,这叫真顺风。
这事儿听着挺提气是吧?法院都给撑腰了。但你信不信,同样的事儿,换个地方,结果可能完全不一样。
广东那边就有个不成文的规矩。2025年3月开始,广州市番禺区交通运输局直接对外说了,营运车辆不能接起终点在广州的顺风车订单,每天接单上限就是三单,超过就属于非法营运。关键是啥?人家还特意补了一刀:只有非营运车辆才能接顺风车,你的车要是办了营运证,那就别碰顺风车这个业务。这话说白了就是,你要是正经跑网约车的,把车改成了营运性质,那你回来的时候空车就空车吧,想顺路带个人省点油钱?不行,你那叫“营运车辆从事非营运活动”,算违规。
这就尴尬了。一边是法院说,真顺路、不盈利、频次低,就算你车是私人的,那也属于合法的民事互助,不归运管管。另一边是地方交管说,你的车是营运性质,哪怕你顺路捎个人,平台也给你派单了,但我查到你,就得罚。这政策打架,最后挨揍的全是跑车的司机。
再说说平台的骚操作。2026年1月,重庆有个司机王某,之前双证齐全跑网约车,后来把车改回非营运了,想干点别的,结果发现收益不行,又偷偷摸摸用以前注册的账号继续接单跑营运。他以为把车过户、换个牌照就能躲过去,结果年底被执法部门用大数据给筛出来了,罚款3000块。这还算好的,起码人家是真在跑营运。更坑的是那种“假顺风、真营运”的套路。2026年3月,厦门北站那边抓到一个司机苏某,他本来在顺风车平台上接单,接完单就忽悠乘客把订单取消,改成扫码线下付钱。乘客图方便,司机多挣钱,看起来两全其美。但问题是,这一取消订单,平台就不管了,行程轨迹没了,司机资质没人核验了,乘客连投诉都找不到人。最后苏某被罚了7000块,还被没收了违法所得。执法人员说得很直白,这种就是典型的“假顺风、真营运”,赚的就是监管的空子。
你可能想问,顺风车和网约车到底怎么分?其实早在2016年,国务院的文件就写得清楚,顺风车是合乘服务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者免费互助。交通运输部也反复强调,顺风车不以盈利为目的,每车每日合乘次数有限制,而且必须是车主自己本来就要出门。
问题就出在“不以盈利为目的”和“有限制”这两条上。什么叫不以盈利为目的?跑一趟成本50块,你收乘客40块,那是分摊;你收80块,那就是赚钱。但问题来了,成本怎么算?油钱、过路费、车损、保险,这些加起来,很多司机根本算不清楚,平台也懒得帮你算,直接按里程给你一个价。法院判的时候,得看你收费是不是明显高于成本,还得看是不是你自己定的价。但运管在路上查的时候,可没工夫给你算细账,一看你是营运车,二话不说先扣车。
再说“有限制”。2025年8月,昆明出台了网约车新规,要求平台公开抽成比例,司机端App实时显示每单抽成。2025年3月开始,广州那边直接规定,非营运车辆一天最多接三单顺风车,超过就按非法营运处理。惠州更细,2026年2月出的规定,市内每天最多4单,跨市最多2单。北京、上海、天津那边更狠,每天合乘不得超过2次。湛江那边的司机反馈说,平台现在也老实了,一天最多给你派三单,多一单都不行,系统直接提示“完成的路线数已经达到上限,请改日再来”。
那这些限制管用吗?2026年春运期间,北京交通运输执法总队联手滴滴、高德、哈啰、嘀嗒四个平台,搞了一次大扫除。结果你猜怎么着?封禁违规驾驶员1.3万人次。这里面,封禁1到7天的有1万多人,封禁8到15天的500多人,封禁30天到1年的2200多人,终身封禁的有800多人。这还不算完,还有1600多人因为使用作弊器之类的手段,被多个平台联合封禁。你看,光一个北京,春运期间就能筛出这么多人,那全国呢?这行业的水有多深,想想都知道。
再说回双证司机接顺风车这个死结。有司机在石家庄市交通运输局的官网上留言问,说自己就是节假日偶尔跑跑,没办人证和车证,会不会被查?交通局的回复很官方,也很到位,说了四点:一是必须以自己出行需求为前提,二是线路相同,三是不以盈利为目的,四是每车每日合乘次数有限制。这四点,跟国务院和交通部的口径完全一致。但问题在于,这个回复没回答一个关键问题:如果我的车已经办了营运证,那我接顺风车算不算“以盈利为目的”?没人能给个准话。
2025年11月,六部门联合约谈了滴滴、哈啰、嘀嗒等8家平台公司。约谈的内容很直接:顺风车要真顺风,不能以顺风车名义搞非法营运,每车每日合乘次数要有一定限制。约谈完了,平台确实有点动作,比如湛江那边就开始限制接单次数了。但更深层的问题没解决——那些双证齐全的网约车司机,为什么不能在返程的时候顺路接一单?他们开的是营运车,但顺风车本质上是民事互助,跟车是什么性质有啥关系?
有业内人士说,现在的顺风车早已不是当初那个“共享出行”的样子了,早变成了专职营运的集聚地。这话说得有点狠,但不算冤枉。你打开平台看看,那些一天接七八单、跨城跑的,有几个是真顺路?他们靠这个吃饭,那就不是顺风车,是披着顺风车外衣的网约车。但问题是,平台明明知道,为什么不限制?因为运力不够,需要这些人来撑场面。平台赚抽成,司机挣辛苦钱,乘客图便宜,看起来三方共赢,但风险全让司机扛了。
2025年7月,东莞出台了新的网约车管理细则,明确规定网约车车辆必须是纯电动,轴距不少于2600毫米,行驶证初次注册未满2年。这条件,普通私家车很难达到,想跑网约车,要么贷款买新车,要么租车。而一旦办了营运证,车就变成了营运性质,保险贵了,年检严了,卖车也不值钱了。然后你告诉我,这种车不能接顺风车?那司机返程的时候怎么办?空车跑回去?成本谁来摊?
法院的判决和地方的执法,现在就是两张皮。法院讲法理,看的是你主观上有没有盈利目的、客观上有没有真顺路、频次是不是合理。运管讲执行,看的是你的车有没有营运证、你的订单次数超没超上限、你跑的那条路是不是在重点监控路段。你说谁对?都对,但倒霉的都是跑车的人。
张某最后赢了官司,但他是打了两年官司才赢的。普通人能经得起这么折腾吗?罚款交不起,车被扣了,时间耗不起,最后只能认栽。而那些真正靠顺风车赚钱的人,早就学会了一套生存法则:多平台接单、线下交易、挂假牌照、用外挂抢单。他们越这么干,运管查得越严,查得越严,真正想顺路带人的司机就越容易被误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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