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道交法草案拟对电动自行车限速作出调整以整治盲驾暴走等乱象

今晨新闻里,最引人注目的,是这条消息: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已经提交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初次审议。现行法自2004年施行,曾在2007、2011、2021年分别修订过部分条款。这个新草案共9章170条,明确了自动驾驶汽车上路的条件、违章处理原则和保险制度等;聚焦醉驾、盲驾、僵尸车、超标车治理,以及电动自行车和暴走团的管理等突出问题,在保障道路安全的同时,也推动便民出行的落地。

新道交法草案拟对电动自行车限速作出调整以整治盲驾暴走等乱象-有驾

画面转到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跑的速度上,最高时速从15提到20公里/小时;在道路上行驶,还规定不得逆向、不得超速、不得闯红灯或其他交通信号,且不得一边开车一边接打手持电话、观看视频等。草案还规定,驾驶人和乘车人都要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另一条硬性规定,是对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进行处罚。拨打或接听手持电话、观看视频并因此造成交通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的,罚款范围是200元以上500元以下,并可并处暂扣三个月的机动车驾驶证。对于占用道路、影响通行的“暴走团”等,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

草案还设置了一个专章,叫“自动驾驶汽车的特别规定”,把自动驾驶和辅助驾驶的概念说清楚;如果自动驾驶功能处于激活状态并发生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责任将由自动驾驶汽车的生产企业或进口企业承担;而未激活自动驾驶功能的汽车,以及仅具备辅助驾驶的汽车,仍按非自动驾驶汽车的规定管理。

这套安排,既是在为未来留出治理边界,也在让当前的出行更顺畅。路该怎么走,法规又会跟上多少步?不过这世界,总在变,城市的脚步声总在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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