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初次审议。这是这部施行于2004年、先后三次修正个别条款的法律迎来的首次"大修",草案共9章170条。需要说明,目前它只是"初次审议"阶段,离正式通过还有程序要走,下面提到的变化都按"草案拟规定"来理解。
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已达4.76亿辆,机动车驾驶人5.67亿人,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超过3.8亿辆。车轮之上的安全,关系到亿万家庭。这次修法瞄准的,正是大家每天出门都会碰到的几桩烦心事。
电动车限速:非机动车道内拟从15公里提到20公里
草案拟将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最高时速,从现在的15公里调整为20公里。
这里有两个细节值得注意。第一,20公里指的是"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限速,不是在全部道路上都能骑到20;第二,草案同时明确,骑电动车不得有逆行、超速、违反交通信号,以及一边开车一边拨打手持电话、观看视频等行为。驾驶人和乘车人都要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之所以这样调,是因为现实中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平均时速约15公里,电动车一旦过快,会挤压它们的通行空间、增加事故风险。道路行驶限速和车辆本身25公里的设计时速上限是两回事:前者管"路上怎么骑",后者管"车能造多快"。
自动驾驶专章:车自己违法,车企来接单
这是本次修订最受关注的看点。草案新增"自动驾驶汽车的特别规定"专章,把这类车上路的行驶条件、违章处理原则和保险制度一并写进法律。
最实用的一条是:自动驾驶功能激活状态下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的,由汽车生产企业、进口企业接受处理。换句话说,车在"自己开"的时候闯了祸、违了章,责任主体不再是坐在驾驶位上的人,而是造这辆车的厂家。
不过草案也划了边界——没激活自动驾驶功能的,以及只具备辅助驾驶功能的车,统统按普通机动车管理。想拿"我的车在自动驾驶"当免罚金牌,这招行不通。
"盲驾"被点名:开车刷视频、接电话要罚
草案明确禁止"酒驾""毒驾""飙车""盲驾"。这里的"盲驾",指的就是驾驶时拨打或接听手持电话、观看视频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对这类行为造成交通事故或严重后果的,草案拟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几秒钟的分心,可能让一个家庭坠入深渊,这条写进法律,分量不轻。
"僵尸车""暴走团"怎么治
长期占道的锈迹斑斑"僵尸车",草案拟规定禁止在道路上停放废弃机动车。横冲直撞的"超标车",则从源头管起:禁止生产、进口、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车辆。
针对"暴走团"占道健身扰民,草案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体育健身等非交通活动,相关单位要加强日常巡查和劝阻制止。
还有几处便民变化
修法也兼顾"省心"。草案提出机动车已申领电子行驶证的,无需随车携带实体证件;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聚集场所门前道路,应当设置提示标志和过街设施;同时适当扩大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的适用情形和先行垫付范围,让事故受害人能更快拿到救命钱。
此外,草案还规范了电子执法——固定设备设置地点要向社会公布,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权;严格规制交警传唤的程序和时限,要求及时通知家属。这些细节,让"管"更有温度,也让处罚更经得起推敲。
一部法律的修订,从来不是把条文改漂亮就完事。它要追上车轮的速度,也要兜住每一个人出门在外的平安。这部道交法大修能否顺利落地,接下来还要看审议和征求意见的进展,我们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