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起4类电动车可放心上路,2种禁骑交警提醒

从2026年2月1日起,全国多地正式执行电动车管理新规,并同步展开专项治理行动。新规坚持“分类管控、宽严相济”的思路,明确界定了4类可以放心上路的合规电动车,同时列出了2类严禁上路的车型,并给出了清晰的处罚标准。电动车车主最好提前自检,防止因违规被处罚。

2月起4类电动车可放心上路,2种禁骑交警提醒-有驾

首先,可以正常使用的车辆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一是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它们必须满足三项硬性标准——最高时速不超过25公里、整车重量不超过55公斤,并带有脚踏骑行装置,还需通过3C认证。这类车辆属于非机动车,无需驾照,只要挂上绿色非机动车牌照、佩戴好安全头盔,就能合法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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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过渡期内已领牌的超标车。部分家庭使用的老车型,即便不满足新国标,只要在过渡期内按照规定申领了临时黄牌,就仍可合法上路,也无需考驾照。不过,各地过渡期长短不同,有些地区在2026年2月后已明确过渡结束,因此要特别留意本地政策。

三是手续齐全的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这类车属于机动车范畴,需要车辆注册登记并悬挂对应牌照(轻便摩托车用蓝牌,摩托车用黄牌),驾驶人也应取得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轻便摩托车为F证及以上,摩托车为E证及以上)。上路时必须佩戴头盔,遵守交通法规,在非禁摩区域内可正常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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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符合法规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使用者需持有效残疾人证,车辆达到国家技术标准并完成登记挂牌。这类车辆可在允许的范围内行驶,且不需要考驾照,以保障出行便利。

而在禁止上路的车型中,首当其冲的是无牌电动车。不论是哪种电动车,只要未完成登记挂牌或未悬挂临时牌照,一律不得上路,被查将面临扣车并罚款200元;若属机动车类电动车,无牌行驶还将被记9分,处罚更严。现在多数城市可通过“交管12123”线上预约挂牌,即使发票丢失也能通过签署承诺书办理,建议尽快补齐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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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类是非法改装的电动车。擅自更换电机、电池,拆掉限速装置,或加装雨棚、遮阳伞等,都属违规操作,不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也会面临责令恢复原状及100至500元罚款;如果改装后达到机动车标准但无相关驾照,还会按无证驾驶处罚,最高可罚2000元并拘留。

总体来看,这次新规的目的在于提升道路交通安全,而非单纯限制出行。2月起,交警部门将加大对牌照、驾驶资格及改装行为的检查力度。建议车主尽早检视和整改车辆,拆除违规部件,完善上牌和驾照手续,并随时留意本地的限行要求,以免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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