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发布充电设施建设新规:居住区100%配建、交通枢纽快充全覆盖、农村充电网络延伸

8月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印发《广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 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广西发布充电设施建设新规:居住区100%配建、交通枢纽快充全覆盖、农村充电网络延伸-有驾

公告显示

居住区:

居民住宅小区、城中村自建房等居民居住区推广以智能有序慢充为主、应急快充为辅的充电基础设施。新建居住区固定车位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既有居住区加快推进固定车位充电基础设施应装尽装,优化布局公共充电基础设施。

广西发布充电设施建设新规:居住区100%配建、交通枢纽快充全覆盖、农村充电网络延伸-有驾

办公区

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要按快慢结合、不低于停车位10%的比例配建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

广西发布充电设施建设新规:居住区100%配建、交通枢纽快充全覆盖、农村充电网络延伸-有驾

交通枢纽、国省干道和县乡道路

新建充电基础设施原则上全部采用直流快充设备。交通枢纽停车场、新建高速公路服务区按不低于停车位20%的比例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高速公路服务区要求充电基础设施100%全覆盖。其他道路沿线要合理规划布局建设充电基础设施。

广西发布充电设施建设新规:居住区100%配建、交通枢纽快充全覆盖、农村充电网络延伸-有驾

商业中心

原则上应采用直流快充设备。大型商超、商务楼宇、宾馆等商业中心按不低于停车位20%比例配置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

广西发布充电设施建设新规:居住区100%配建、交通枢纽快充全覆盖、农村充电网络延伸-有驾

休闲旅游地

展馆、体育场馆、游客集散中心、4A级及以上景区等休闲旅游地按快慢结合、不低于停车位20%的比例配置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

广西发布充电设施建设新规:居住区100%配建、交通枢纽快充全覆盖、农村充电网络延伸-有驾

工业园区

新建园区等工业中心按快慢结合、不低于停车位20%的比例配置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

广西发布充电设施建设新规:居住区100%配建、交通枢纽快充全覆盖、农村充电网络延伸-有驾

农村地区

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向农村地区覆盖延伸,在具备条件的县乡企事业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所在地、乡(镇)直属事业站(所)、供电营业所等场所配置公共充电基础设施。

广西发布充电设施建设新规:居住区100%配建、交通枢纽快充全覆盖、农村充电网络延伸-有驾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

广西发布充电设施建设新规:居住区100%配建、交通枢纽快充全覆盖、农村充电网络延伸-有驾

若您在充电桩采购、站点建设等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求,欢迎随时拨打悦来电官方客服热线,我们的专业团队将竭诚为您服务,助力您高效布局充电业务。

0

全部评论 (0)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