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加快推进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图)

吉安市加快推进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图)-有驾
新闻发布会现场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记者刘靖雯报道:7月31日,吉安市交通运输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就该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推进情况,老旧营运货车报废补贴范围及实施期限、补贴标准等内容进行了简要介绍。
记者从会上获悉,截至2025年7月29日,全市共受理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车辆共计862辆,申请补贴资金共计6585.1万元。其中市级层面已审核车辆数为642辆,通过审核车辆数位列全省第二,其中第一批59辆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423万元已兑付完毕(其中35辆为仅报废,补贴资金149.5万;24辆为报废并更新,补贴资金273.5万);第二批105辆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827万元已在陆续拨付。另外478辆已通过市级复核的,待补贴资金到位后拨付。
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报废更新工作是落实国家《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重要举措,旨在加快淘汰高排放老旧货车,促进先进设备生产应用,推动先进产能比重持续提升。目前,申请材料进一步简化,申请人在政策实施期内向其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材料。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按照报废车辆类型、提前报废时间和新购置车辆动力类型等,实施差别化补贴标准。具体操作步骤,可以通过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官方网站以及“江西交通”微信公众号民生专栏详细查询。
报废更新补贴车辆范围分为以下三类:第一类是提前报废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货车;第二类是提前报废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货车并新购置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新能源货车;第三类是仅新购置符合条件的新能源货车。对以上报废更新车辆分档予以补贴,已获得中央其他资金渠道支持的车辆,不纳入本次补贴资金支持范围。2025年全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实施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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