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信不信,从六月一号开始开车这件事就要变了。
以前连续开车四小时之后,下车抽根烟就可以满血复活的老办法已经彻底翻篇儿了。
现在交管部门给疲劳驾驶装上了“三维透视眼”,不管是在深夜高速上想硬撑着开车,还是打着哈欠觉得自己可以再开两小时了,“躲都难逃”。
要从我前几天在高速服务区看到的一件事说起。
那时候凌晨两点左右,有个哥们儿把车横在充电桩旁边,在方向盘上打起了呼噜。
以前交警最多就是敲窗问问情况,现在可不一样了,在“三维综合认定体系”里您的行车记录仪、车内摄像头以及您一天的行程轨迹都被记着呢。
闭眼超过两秒吗?
系统直接判定您已经进入“危险区”。
这不是开玩笑的,以前依靠驾驶员自觉防线的方式已经不行了,在新的数字化逻辑面前已经被堵死了。
有人可能会问,这样的标准是不是要求太高了?
咱们先来探讨一下这套新规定应该怎么看待。
其实这问题的核心矛盾不在管得严不严格,而在于我们对于“能力”过于自信。
很多老司机觉得“我心里有数”,但是生理极限这东西,它不会讲人情。
古人有言“行百里者半九十”,在高速公路上,最后一哆嗦就有可能是鬼门关。
我认为这套新规最狠的地方就是把“生活轨迹”也纳入其中了,您如果前一天晚上熬夜通宵的话,在第二天早上想跑长途的时候系统比你本人更清楚你的身体状况。
这不是监控,而是给生命安全加一把强制性的保险锁。
再来说说深夜驾驶限速的规定,即从晚上十一点开始到第二天早上六点之前的一段时间内不允许连续行驶超过两小时。
规矩表面上看很不人道,但是仔细想一想,在这个时候人的生物钟已经非常疲倦了。
那些跑长途运输的司机以前为了多赚点钱,经常以命相博换取时间延长了,在新的规定出台之后没有人再敢做这样的“疲劳驾驶极限博弈”。
这里有一个耐人寻味的问题:技术监控和隐私保护之间到底存在什么样的界限?
为了安全,我们是否需要把所有的个人驾驶习惯都暴露给系统?
我认为,当驾驶行为从个人的选择变成对公共安全负责的时候就必须要做出让步。
因为高速公路上,您疲劳驾驶所造成的危害并不仅仅影响到自己一个人的安全,在整个交通系统中都会造成严重的后果。
再来说一个更让人伤心的话题,就是有关于“防困方法”的错误。
很多人认为喝杯红牛、放点重金属音乐就可以把困意顶回去。
得了,都是自我安慰。
生理信号一发出警报,就表示大脑皮层已经出现故障了。
人和机器相比,在机械面前是脆弱的。
与其研究怎样对抗疲劳,不如坦白自己已经累了。
其实这次的新规实质上就是把那些模糊的“灰色地带”全部给抹平了。
以前可以钻空子,现在后台的数据摆在那里了,闭眼两秒就能看到数据记录,比您嘴里说的“我眨了一下眼睛”更有说服力。
不要试图去挑战这套算法的准确性,它冷酷无情但又救命。
到这里,我觉得这不单单是政策条文的问题了,更像是一次对咱们驾驶习惯的集体纠偏。
在深夜里一个人赶路的身影,在为了生活而奔波的轮毂上,这一刻都被一套科学合理的规则给框定到了安全边界之内。
六月一日起开车上路的时候,脑子里那根弦要绷得紧一点。
不要再拿自己那点所谓的驾驶经验去试探生理的红线了,能平平安安地回家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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