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速上超低速行驶,不仅非常危险,而且违法在高速上超低速行驶,不仅非常危险,而且违法。它看似“求稳”,实则是高速行车中的重大安全隐患。
为什么“超低速行驶”极其危险?
1.严重违法,易被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高速公路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违反此规定,可被处以罚款和记分。
2.
引发追尾的主因:在正常车流(例如时速100公里)中,一辆时速60公里以下的“龟速车”会形成一个巨大的速度差,相当于一个静止的障碍物,极易导致后方车辆反应不及,发生致命追尾。
3.
扰乱整体车流,制造拥堵点:所有后方车辆都需要紧急变道避让,这极易引发剐蹭、拥堵,甚至连续追尾事故。在春运大车流下,一个“龟速”司机就能导致后方形成长距离“幽灵堵车”。
4.
驾驶员本身也面临高风险:超低速行驶的车辆在变道、上下匝道时,往往成为其他车辆“别车”或冒然超车的目标,反而将自己置于险境。
正确的行车速度应该怎样!?
1.“车行其速”是根本:在高速公路上,与整体车流保持大致相同的速度行驶最安全。不要做最慢的“路障”,也不要盲目超速争当最快。
明确最低车速限制:正常情况下,应在最右侧车道行驶,车速不应低于60公里/小时。
2.在有限速标志的路段,按标志行驶。
恶劣天气是例外:在雨、雪、雾等恶劣天气,能见度低或路面湿滑时,应以安全为先,降低车速,并立即打开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这时,规定的“最低限速”不再适用,但应在最近出口驶离高速或进入服务区等待。
如果车辆真的跑不快,怎么办?
1.若车辆因故障(如“一箱油老车”爬坡乏力、电量不足等)无法维持正常速度,正确的做法是:
立即打开双闪(危险报警闪光灯),向后方车辆发出明确警示。
2.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快驶入最右侧的应急车道,并在车后150米外放置三角警告牌。
3.人员全部撤离到高速公路护栏外的安全地带。
4.拨打高速公路报警救援电话求助。
“车行其速”是高速行车安全的核心法则之一。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杜绝超低速行驶,以合理、稳定的速度参与车流,共同营造安全的春运路况。平平安安,才是回家最近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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