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内饰塑料件FMVSS 302水平燃烧实验

汽车内饰塑料制品FMVSS 302水平燃烧实验标准详解

一、标准适用范围

FMVSS 302(Federal Motor Vehicle Safety Standard 302)是美国联邦法规规定的汽车内饰材料阻燃性测试标准,适用于:

所有汽车内饰塑料件(仪表板、门板、座椅、顶棚等)

材料类型:塑料、纺织品、泡沫、复合材料等

不适用:发动机舱内零件、轮胎

二、核心测试要求

参数 要求

燃烧速率 ≤102 mm/min(4英寸/分钟)

自熄时间 移除火源后60秒内熄灭

燃烧长度 从标线起≤152 mm(6英寸)

三、测试设备与样品准备

1. 测试设备

燃烧箱:内尺寸356×203×356 mm,前端玻璃观察窗

本生灯:火焰高度38 mm(甲烷/天然气,热值37 MJ/m³)

试样夹:金属框架(356×100 mm)

计时器:精度0.1秒

汽车内饰塑料件FMVSS 302水平燃烧实验-有驾

2. 样品要求

参数 要求

尺寸 356 mm(长)×100 mm(宽)×厚度(实际使用厚度,创新13 mm)

数量 5件(纵向+横向各至少3件)

预处理 23±2℃、50±5%RH环境下放置24小时

四、测试步骤

标线标记:

在样品表面划两条标线(距点火端38 mm和292 mm)

汽车内饰塑料件FMVSS 302水平燃烧实验-有驾

试样固定:

水平夹持在燃烧箱内,倾斜角度0°(完全水平)

火焰接触:

本生灯火焰中心对准样品前端,接触15秒

数据记录:

汽车内饰塑料件FMVSS 302水平燃烧实验-有驾

计时从火焰前沿通过高质量标线(38 mm)到第二标线(292 mm)的时间(t)

计算燃烧速率:

五、判定标准

结果 判定

平均燃烧速率≤102 mm/min 合格(若单件>102 mm/min但5件平均≤102 mm/min仍可接受)

燃烧长度>152 mm 不合格(即使速率达标)

熔滴引燃脱脂棉 不合格(测试箱底部放置50×50 mm脱脂棉,观察是否被引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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