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司法局近日召开新闻通气会,公布南宁市人民政府令第14号,对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的《南宁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管理若干规定》进行了修订,以更好适应行业发展新需求,提升整体服务质量。
自原《规定》出台以来,南宁的网约车市场秩序得到了有效规范,行业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到2025年底,全市共有14家网约车平台取得经营许可,9.27万人获得驾驶员从业资格,核发运输证的车辆达到3.94万辆。日均有2.12万辆车在接单,订单量约22万单。2025年11月,南宁市网约车“双合规率”达到95.70%,在全国中心城市中排名第14位。
随着城市经济与交通环境的变化,原《规定》需要与新修订的《南宁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衔接,同时契合网约车行业高品质、多样化发展的趋势。此次修订中,删除了企业在申请经营许可时必须提交“在本市的经营场所、服务网点及其负责人员、管理人员等信息”的要求,改为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仅需提供服务所在地的办公场所及相关人员信息,减轻了企业的办理负担。
在车辆准入方面,新规提高了硬性标准,以推动服务品质升级。新规要求营运车辆必须是纳入国家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电动汽车等新能源车型,且轴距不小于2600毫米。对于政策实施前已取得运输证的车辆,可继续营运,以确保平稳过渡。此举不仅有助于提升乘客乘坐的舒适度,也顺应了绿色出行的趋势。
南宁市相关主管部门将加大新规的宣传与解读力度,完善配套服务机制,引导行业在合规、安全与高质量服务的轨道上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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