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多部门筑严汽车安全标准防线

我国多部门筑严汽车安全标准防线-有驾

经济观察网 近年来,国内汽车安全领域的监管力度持续加大,多部门密集出台多项新规,覆盖研发测试、设计准入、国标升级等全链条环节,通过收紧车企安全监管,倒逼行业淘汰压缩验证流程的“速成车”,全方位筑牢汽车安全底线。一系列政策的落地实施,正在为国内汽车产业的安全发展构建起更加严密的约束体系,从传统燃油车的基础安全配置,到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的新兴技术安全规范,所有涉及车辆行驶安全的环节都被纳入标准化、强制性的管理框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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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门联合划定汽车安全核心红线

2026年10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四部门发布汽车安全相关征求意见稿,明确划定研发测试、设计、准入处置三类安全红线,重点整治行业内长期存在的压缩验证流程的“速成车”问题。10月10日,四部门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汽车产品创新设计和研发测试验证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新增51项车辆产品主要技术参数,同步发布汽车产品创新设计技术指南,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0日。

根据本次发布的技术指南要求,汽车生产企业必须将安全风险评估前置,在产品研发设计阶段,对所有创新设计内容开展复杂工况、极端场景下的失效模式分析,充分识别潜在安全风险,经过评估不达标的创新设计,一律不得装车应用。针对此前行业内出现的各类创新设计安全隐患,指南明确了多项具体约束要求,汽车应急逃生装置、应急制动装置、驱动系统电源切断装置等涉及安全的应急操纵件,必须具备实体操纵件和醒目标识,避免过度依赖电子系统导致极端场景下功能失效。

针对采用门把手创新设计的产品,指南要求车企充分验证车门把手在极端环境中的功能稳定性和紧急情况下的可操作性,必须具备机械冗余设计和充足的手部操作空间,明确禁止配备全隐藏式门把手。同时,指南对车内座椅使用场景作出限制,汽车生产企业应通过技术手段限制座椅使用场景,车辆处于行车状态时,不可使用“零重力”座椅、旋转座椅或座椅放倒成床等功能,避免影响驾乘人员乘坐姿态,降低碰撞发生时的安全防护效果。对于采用中控娱乐屏、大面积显示屏、复杂抬头显示的产品,车企还需要评估信息呈现对驾驶安全的影响情况、极端环境场景下的功能可靠性情况,并完成碰撞等方面的安全评估,避免分散驾驶员注意力或在事故中产生额外伤害。

汽车安全强制性国标体系全面升级

近年来,国内汽车安全领域的国家标准完成了多轮系统性修订,大量强制性安全标准陆续发布实施,覆盖车辆运行全生命周期的各个环节。2025年12月31日发布的多项汽车安全相关国家标准中,GB 18384-2025《电动汽车安全要求》、GB/T 46991.1-2025《电动汽车车载动力电池耐久性要求及试验方法 第1部分:轻型汽车》、GB/T 47001-2025《智能网联汽车数字身份及认证通用规范》、GB 17675-2025《汽车转向系 基本要求》等多项标准,均于2026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新申请型式批准的车型提出了明确的强制合规要求。

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正式发布的修订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7258—2026,作为我国机动车安全领域效力最高、影响最广的基础性技术法规,将于2027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此次修订由公安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等部门组织完成,进一步明确安全是每一辆驶下生产线的车辆必须跨过的准入门槛。新标准扩大自动紧急制动、电子稳定性控制、电控制动系统配备车型范围,新增轮胎气压监测、车道偏离预警系统配备要求,旨在降低车辆侧翻、制动失效等安全风险,补齐国产车型安全短板,为国产商用车进军海外市场打下基础。

针对新能源汽车、组合驾驶辅助等新技术的专项安全规范是本次修订的核心亮点,填补了此前新技术应用的安全约束短板。在新能源车领域,相关条款聚焦车辆结构安全、误操作防护以及事故后救援三大维度,既强化对驾乘人员的安全防护,也兼顾道路其他交通参与者的权益。标准专门规范了“单踏板”制动、虚拟操纵件、车载娱乐系统应用以及新能源汽车起步加速性能、碰撞后动力切断功能等要求,特别增加新能源载客汽车应具备踏板误踩加速抑制功能,避免因操作习惯差异引发的安全事故。

新国标还为智能驾驶功能划定清晰安全边界,明确装备组合驾驶辅助系统的汽车应具备激活条件确认、手眼脱离检测和运行异常检测等功能要求,厘清智能驾驶辅助系统的安全责任边界,明确所有功能的启用都应建立在有效人机确认、实时状态监测、精准异常识别的基础之上。针对驾驶人疲劳驾驶、乘员安全带佩戴率低、夜间可视性差等问题,新标准增加全景影像监测系统或盲区监测系统、驾驶人注意力监测系统应用要求,扩大安全带佩戴提醒装置应用范围,增加三轮载货摩托车车身反光标识粘贴要求,全方位覆盖各类常见道路安全风险。

细分领域安全标准持续补位完善

除了综合性的机动车运行安全标准之外,多个细分领域的汽车安全专项标准也陆续完成修订升级,进一步织密汽车安全的标准防护网。GB 30677 —2026《轻型汽车电子稳定性控制系统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将此前的推荐性国家标准升级为强制性国家标准,明确标准适用范围为M1和N1类车型,规定了电子稳定性控制系统的方向稳定性和响应特性、故障监测、关闭控制装置、关闭信号装置和功能安全要求五部分核心内容,其中功能安全要求为本次新增内容。

该标准进一步明确了电子稳定性控制系统性能要求的试验方法,统一为正弦停滞试验,删除了受季节和环境影响较大的冰雪路面试验方法,并根据联合国相关技术法规修正案,对正弦停滞试验过程中转向盘转角的具体要求进行了完善。标准实施后,电子稳定性控制系统将首次纳入轻型汽车产品准入强制管理,新申请型式批准的各类车型要求必须安装相关产品,对于提升车辆制动安全性、降低事故发生率、夯实产品安全底线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为自动紧急制动系统等智能驾驶相关技术的落地应用提供了重要的执行机构安全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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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起正式实施的一批专项安全标准,也对车企的产品合规提出了明确要求,其中包括GB 11564—2024《机动车回复反射装置》、GB 20072—2024《乘用车后碰撞安全要求》、GB 20071—2025《汽车侧面碰撞的乘员保护》、GB 38031—2025《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GB 44495—2024《汽车整车信息安全技术要求》、GB 44496—2024《汽车软件升级通用技术要求》等多项强制性标准。相关管理部门同步部署开展标准整改工作,对已获得型式批准的产品提出明确的整改时限要求,要求相关企业全面自查产品整改情况,主动履行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尽快完成标准整改工作,整改时间节点到期后,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应停止生产。

值得注意的是,所有新发布的汽车安全强制性标准均仅约束新生产车辆,并不要求存量在用车辆追溯改造,不会对现有车主的正常用车造成额外影响。随着一系列安全新规的逐步落地实施,国内汽车产业的安全准入门槛持续提升,过去部分企业依靠缩减研发测试周期、简化安全验证流程快速推出产品的发展模式将被彻底终结,整个行业将在更加严格的安全约束下实现高质量发展,道路交通安全的整体底线也将得到进一步夯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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