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二零二六年十月十日夜间,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旗下深度剖析栏目《焦点访谈》推出题为《一纸“通关”一路风险》的专题报道。
中央层面的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团队,在陕西、贵州两地核实并确认了两起涉及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违规造假事件:其中一辆经相关部门核定最大载重为14吨的罐式运输车辆,实际却装载了22.14吨原油,超载比例高达58%,且这类违规状态持续了16年,始终未被发现和处置。
某检测单位在未抵达作业现场开展实地核查的情况下,便为七十四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出具了九十一份标注“合格”的罐体检测证明。从起始环节的充装作业到通行阶段的路面管控,四道关键防线均未能发挥应有的把关作用。
核定14吨实装22吨,企业造假运营长达 16 年
今年6月,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组抵达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对兴达综合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了相关检查工作。
该企业配备逾六十辆槽罐车辆,核心业务为原油转运,自2010年起持续运营。
巡查人员进入企业电子运单管理平台的后台数据库,随即捕捉到一处违背常理的异常: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18日期间,每一辆罐式运输车辆的载重利用系数均恒定为68.3%,没有任何一天、任何一台车辆出现过数值波动。
68.3%这个比例,代表每台罐车实际装载量仅为罐体容积的三分之二。企业法定代表人袁玉璐对此作出说明:“要是完全装满就会超出限重标准,按罐体容积装满的话,重量大概会达到20吨。”
可这一观点根本站不住脚。某运输企业经营至今已有十六载,要是常年平白无故耗费三分之一的运输能力,从商业运作的常理来看,这显然是说不通的。
督导组调取真实出库凭证后,违规情况马上显现。拿尾号为3943的罐车来说,出厂时的核定载重是14吨,采油站开具的单据却记录该车实际装运22.14吨,超出额定载重58%。
接着核查尾号为6163、6782、7684的多台罐式车辆,每台都存在超载情况,超载比例介于42%至58%区间。
实际载货数值,就印在采油站点的称重设备上,填在出货凭据的栏目中,偏偏不肯录入线上运输单据。后台显示的68.3%这一数据,不过是为应付上级核查刻意编排的虚假演示。
监控录像捕捉到的场景更令人深思。6月18日巡查期间,道路上有一辆尾号为3943的罐车在行驶,而检测台上停放着另一辆同样悬挂3943车牌的罐车,两车的罐体外观、反光条尺寸以及易燃标识的安放位置均存在显著差异。
同一副机动车号牌,竟对应着两款构造迥异的罐体——其中一辆真正投入日常营运,另一辆则专门用来蒙混各类检查。
当记者接连追问时,袁玉璐坦言自2010年起便始终“知晓”超载相关情况,面对如何说明此事的提问,他仅以“我们马上整改”六个字回应。
检测机构没到现场,91份报告全是假的
另一桩线索指向贵州。今年四月初,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组赴贵州黔南州丰茂物流有限公司开展检查时,察觉该企业提交的两台危货罐车金属常压罐体检验报告存在可疑之处。
依据检测报告,出具检测结果的单位为福建铄升源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可核查人员向企业主要负责人核实车辆赴闽检测的具体时间时,其却表示对此毫不知情。
调取行车路径数据逐一核对后,核查组核实这批车辆在当年一至四月期间完全没有进入过福建境内。涉事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最终主动坦白,相关检验报告系违规购置,对应车辆并未开展任何检测工作。
经过深入核查,这条伪造检验结果的灰色利益链已被完整梳理清晰。公元二零二五年一月九日,福建铄升源公司与并未取得相关从业资格的社会人员张某达成委托约定,委托张某为该公司拓展车辆检验相关业务,铄升源则为张某出具正式检测报告,并向其支付相应酬劳。
在2025年1月到2026年4月的这段时间里,铄升源公司未安排任何人员抵达作业现场,也未开展实地勘查工作,而是直接采纳张某所递交的相关数值,为贵州丰茂物流名下的七十四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罐体出具了九十一份定期检测报告。
经福建市场监管机构查证,铄升源的行为被判定为开具不实检测结果的违规行为,且可能触及刑事法律,该事件已转至公安部门处理。
源头到路面,四道关口接连失守
一台超额承载的槽罐车竟可连续运营十六载,九十一份伪造的检验报告竟能顺畅通过层层核查,这充分暴露出预设的多重监管屏障在落地执行环节均已失效。
首个监管节点位于油品起始灌装流程。依照既定要求,采油站实施装车作业前,应当核查运输车辆的核准承载上限,然而牌号为3943的罐车虽获批最大载重14吨,却被采油站灌入了22吨油料。
电子地磅显示的数值一目了然,并非无法辨识,而是鲜少有人真正留意。《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明文规定“装载货物不得超过运输车辆的核定载质量”,这一环节的管控失效,直接为超限超载行为打开了方便之门。
第二个关键节点是企业填写货运单据的阶段。运输危险品上路行驶,务必先备好货运单据,严格实行“每辆车、每趟行程、对应一张单据”的规定。
罐车编号3943的运输单据由兴达公司自行填报,实际装载量为22吨,单据上却仅登记12吨,这10吨的差值在企业的私下操作中被掩盖了。
第三道防线聚焦于电子运单管理系统的核验功能。国家在全国范围内推进电子运单系统建设,其核心目标是实现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全过程的动态监管。
可陕西区域的电子运单平台并未和采油站点的源头称重设备实现数据互通,没办法拿到前端的实际数据,该平台仅能完成信息的录入与存储,缺少信息核验的功能,自然也就无法识别超载情况。
第四道关卡是路面检查环节。路面检查主要依赖随机抽查,这种抽查方式覆盖范围较窄,车辆被抽检到的概率较低,导致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威慑作用有所减弱。
从充装站点源头管控、生产企业自主申报、信息平台交叉核验,到上路后的执法抽检,只要四道防线中有任意一道能够切实发挥作用,超限槽罐车便无法驶入公共道路。然而现实是四道关卡全部形同虚设,致使隐患长期潜伏于路面之下,且这种状态已持续整整十六年之久。
纸面安全替代了真实检查,公共风险由谁承担
从这两起事件来看,检验与管控在某些情况下沦为了“形式化流程”。
贵州丰茂物流名下车辆从未驶入福建境内,却顺利获取了福建当地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陕西兴达公司的电子运单数据在两年半时间里毫无变化,其运营系统却未触发任何预警机制。
用于开展监管工作所依托的各类数据,其源头或许就不够客观准确,而后续开展的核查校验工作,也不具备分辨这些数据真假的能力。
在节目录制现场,来自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组的专家王锦荣,针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超载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进行了专业解读。他指出,这类车辆一旦因超载引发所载危险介质泄漏,极有可能触发燃烧、爆炸等恶性事故,若泄漏物属于剧毒化学品,将对公共安全造成难以估量的危害。
本应装载十四吨物料的罐式货车,却违法承载了二十二吨原油,超出标准的八吨重量,让这辆车成为了道路上随时可能引发事故的隐患载体。
这些车子每日往返于开采现场与加工厂区,行驶的道路两侧分布着住宅群落、教育场所与油料补给站点。
眼下,陕西榆林组建起专项工作小组,针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超载乱象开展集中治理;福建市场监管机构已完成对铄升源违法事实的核查认定,并将案件移送至公安机关。
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只是其中一环,关键在于筑牢四道监管防线:源头地磅数据需直接接入监管平台,电子运单要与发货票据实现交叉核验,路面检查要从随机抽查转向精准靶向,检测机构的现场勘查需留存可溯源的完整记录。
倘若这些关键节点得不到完善,即便今日对兴达、丰茂两家企业完成了检查,明日或许仍会有其他经营者沿着相同的监管盲区持续违规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