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电动自行车以便捷、方便、停放自由等特点,已成为大中型城市市民主要交通工具之一。
尤其是在3-5公里范围内,可以说电动车几乎取代了任何交通工具。
正因如此,现在城市居民几乎每人都拥有一辆电动车。也就是说,一家三口,如果孩子还小的情况下,至少拥有2辆电动自行车。
正因如此,随着电动车的高度普及化,电动车的停放、充电就成了个大问题。
还有电动车的安全事件频发,也是困扰社会治理的因素之一。
记得去年,一朋友骑电动在路上,被一骑手快速剐蹭后她摔倒了,而肇事的骑手不管不问,轻飘飘地离开了,让她十分苦闷。
电动自行车虽然便捷,但是过度的自由和不规范,确实也给城市治安和环境造成了一定困扰。
其实,对于电动自行车的诸多乱象,上到国家高层,下到地方基层,都出台过相关的管理政策。
如,去年9月1日,国家新修订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不能超过25 km/h,超出时,电动机自动停止动力输出。
上海,更是在事故高发路段实施了“区间测试”技术,一旦超速,驾驶骑手将面临50元的罚款。
另外,有的地方还出台了对外卖配送监管的政策,规定外卖的配送限速为15 km/h,以确保城市交通安全。
这些政策都是极好的,当前在路上行驶的电动自行车,确实是外卖员骑得更快,事故率最高。
3月10日,山西司法厅发布了我省首部山西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
看似是草案,其实按照正常的逻辑,这只不过是走了流程,离具体的落实也不远了。
这意味着,接下来我省将全面加强电动自行车的管理了。
核心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点:
1、本省生产、销售的电动自行车以及电动自行车电池、充电器、乘员头盔等配套产品,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这是对生产方和销售方的规范,这个一般卖的都是品牌产品,不太会有太大的问题。
2、禁止销售非法改装、加装、拼装的电动自行车。
这个在路上有时候还能看到改装的电动车,如加了遮阳棚、加装了伞具、加装了车厢改变了外观、增加了亮度高的探照灯等,都是违规的,不被允许的。
3、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加强对电动自行车销售者的监管,确保销售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以前监管主要针对的是线下,接下来对线上销售的电动车也要加强管理,全面杜绝非法销售和改装。
4、骑行需遵守交通信号灯,交通标识和标线,需佩安全带头盔。
针对头盔问题,太原市这两年主要路口查的还是很严格的,此前因没有规范的文件,不能予以罚款,只能安全警告,后期可能会出台相关政策。
5、驾驶人有两大硬性要求:一是必须年满16周岁;二是驾驶人和乘坐人员都必须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头盔。
在载人方面,明确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以搭载一名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6、为了防范火灾风险,草案明令禁止了多项危险行为,包括:
携带电动自行车或其电池进入电梯轿厢;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停放或充电;以及违反安全用电要求私拉电线充电等。
7、电动自行车应当在统一施划的停车区域内有序停放;未设定停车区域的,停放电动自行车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安全通行。
现如今,城市里电动自行车的停放已成为一个大问题,由于很多地方没有划电动车停车位,电动车停放乱象十分严峻。
2024-2025年时,万达龙湖广场有一段时间整治过电动车的停放,可从根本上没有解决需求者的停放位置,最后也只能宣告结束。
看来,接下来必须挪用出部分停车位来供电动车停放了,否则的话,乱停现象将不会得到改善。
8、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监督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
为了城市的市容市貌,政策是基础,执行才是关键,没有执行,再好的政策也是虚妄。
要求县级以上城市加强管理,也算是本次条例新增的一个点,希望未来能够深彻落实。
此外,针对城市电动车问题,还有网友提出了几个有效的建议,晋观君觉得十分可取:
其一,应当让电动车强制上保险,就和汽车的交强险一样,出了事故,有迹可查。
其二,建议多修建电动自行车公共停车位和充电位。
其三,先解决电动车任意闯红灯,逆行现象,尤其是加强对外卖配送员的闯红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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