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浙E8**68、浙E1**0F……你们不礼让斑马线!早安,湖州公安说~

【来源:湖州公安】

斑马线

是行人的生命保障线

是司机的安全警戒线

礼让斑马线是文明行为

也是法律义务

更是城市文明最直观的体现

湖州公安在全市范围内
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行为
开展常态严管
并持续对违法行为进行曝光
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做到文明礼让、规范行车
0 1

辆号牌:浙E8**68

违法地点:湖州市外环北路中央世家门口路段

0 2

辆号牌:浙E1**0F

违法地点:湖州市东街南园路路段

0 3

辆号牌:浙EF**88

违法地点:安吉县玉华路与大康路路口

0 4

辆号牌:浙EP**8G

违法地点:安吉县昌硕西路灵峰南路与九龙路路口

0 5

辆号牌:浙E6**Q0

违法地点:德清县武康街道中兴南路路段

0 6

辆号牌:浙EE**8R

违法地点:德清县舞阳街道云岫南路海洋城门口路段

0 7

辆号牌:浙EL**5R

违法地点:南浔镇人瑞路路段

0 8

辆号牌:浙E9**98

违法地点:南浔镇年丰西路路段

0 9

辆号牌:浙EFF**35

违法地点:织里镇富民南路路段

10

辆号牌:浙ED8**87

违法地点:织里镇栋梁路与盘珠路路口

11

辆号牌:浙EJ**7T

违法地点:长兴县海兴路与光辉路路口

12

辆号牌:浙E5**X9

违法地点:长兴县菱山路与台苑路路口

驾车时

怎样才算做到礼让斑马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1、右转弯 | 斑马线前需让行

在红灯允许机动车右转的路口,遇行人信号灯也是显示绿色的情况下,右转的机动车应当避让行人。

2、左转弯或掉头 | 斑马线前需让行

当交通信号灯允许机动车左转弯或者掉头时,恰好遇到行经方向的人行横道信号灯也是绿灯状态下,此时机动车也应当避让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

如何正确礼让行人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非机动车混行

在机动车、非机动车混行路段,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依法处罚。

交叉路口右转或左转车辆

右转、左转车辆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文明礼让,安全出行

湖州公安提醒

斑马线不只是道德线

更是生命线

广大驾驶人途经路口时请自觉减速

一同守护交通安全

核发:杨 悦 审核:洪官升

责编:翁文杰 编辑:沈敏华

早安图制作:翁文杰 陈 琪

拍摄:仲正强

来源:湖州交警

觉得好看,请点这里↓↓↓

声明:此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邮箱地址:jpbl@jp.jiupainews.com

0

全部评论 (0)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