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以为的省钱小妙招,正把你拖进拒赔的大坑
昨天,我哥们还在跟我炫耀他的“天才发明”——用旧光盘贴车上当遮阳板,省了好几十。今天就蔫了,因为他刷到一条让他后脊梁发凉的评论:“这么搞,出了事保险公司一分钱都不赔你。”
全网都在吵这玩意安不安全,违不违法。要我说,安全违法都是后话,最狠的一刀在这儿:它可能直接让你的保单变成一张废纸。
你琢磨琢磨,你买保险图个啥?不就图个出事有人兜底吗?结果呢,你自己给这个“底”捅了个窟窿。我特意去翻了几个保险公司的格式条款和理赔员的线上分享,发现这里头门道深了。核心就一句话:“因投保人、被保险人未遵守安全驾驶规范而导致的损失扩大,保险人有权相应扣减赔偿金额。”
什么叫“未遵守安全驾驶规范”?交警已经说得很直白了,在前挡、侧窗贴这种强反光、不固定的异物,影响视线,就是妨碍安全驾驶。这可不是小题大做。一旦出事,理赔员到场,第一件事就是拍照、固定现场状况。你车上那几张亮闪闪的“创意光盘”,在人家眼里,就是白纸黑字的“免责线索”。
有干过车险理赔的网友私下吐槽:“定损的时候,如果发现事故碰撞点刚好在你加装的这个玩意儿附近,或者行车记录仪显示你是因为反光炫目导致了操作失误,那扯皮就开始了。公司完全有理由认为,你的私自加装行为与损失发生或扩大有因果关系。” 结果就是,该赔一万的,可能只肯赔你七千;严重一点的,牵扯到人伤,拒赔都不是没可能。
你省下那二三十块的遮阳帘钱,赌上的可能是几万、几十万的赔偿金。这算盘打得,珠子都快崩我脸上了。
很多人不服,觉得“我小心点开不就得了”。这就是典型的侥幸心理,也是对现代保险逻辑一无所知。保险保的是“未知风险”,而不是“已知作死”。你自己主动引入了一个明确的风险点,就等于在合同的边缘疯狂试探。真到了对簿公堂的时候,保险公司法务部搬出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你保单上的免责条款,你赢面有多大?
所以,别再把“小妙招”当智慧了。在马路上,真正的智慧是敬畏规则,尊重专业设计。你以为在利用规则省钱,其实规则早已埋好了代价更高的陷阱。下次手痒想DIY之前,先问问自己:这点“创意”,值不值你保单上那个数字?
评论区聊聊,你觉得这种“省钱”行为,到底是在坑自己,还是在考验保险公司的眼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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