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7月4日开始申报

7月2日,从衡水市交通运输局获悉,2025年衡水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申领工作启动。广大运输用户可于7月4日开始,通过微信小程序“河北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申报。

补贴范围针对车籍所在地为衡水市行政区域内的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提前报废并更新购置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新能源货车,以及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实施补贴。今年补贴政策进一步放宽,报废车辆扩大到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中型、重型营运货车。

补贴政策实施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即报废货车《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日期、新购置货车《机动车行驶证》注册登记日期和《道路运输证》发放日期均应在政策实施期内。

今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按照报废车辆类型、提前报废时间和新购置车辆动力类型等,实施差别化资金补贴标准。同一台车辆不能重复申请补贴,已获得中央其他资金渠道支持的车辆,不纳入此次补贴范围。

此次申请补贴,需要通过“河北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微信小程序进行申报。平台开放时间为6月28日至12月31日。申报中遇到问题,可在工作时间向车籍所在县(市、区)的交通运输部门受理点咨询。

我市补贴政策通过发放补贴券的方式实施,补贴券将根据实际情况分批次发放。第一批发放时间为7月4日至7月31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10),每天发放80张补贴券。补贴券自领取之日起30日内有效,逾期作废,可再次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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