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位深圳网友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留言反映:“深圳电动车问题,严重影响出行安全。
1. 现在的严查行动,聚焦“闯红灯、占用机动车道、非法改装、飙车炸街、非法营运及酒后驾驶”,这些可能是较容易解决的问题,但并不是老百姓最关心的问题。更应该聚焦的是电动自行车在行人道和盲道上行驶、超速行驶、乱停乱放、对行人不让行的问题!
2. 如果放任电动车数量继续上升,只会让问题更加严重,管理难度更大。在没找到更好办法的时候,首先应该阻止电动自行车数量继续增加!开车行驶在深南大道 居然主路上有很多电动车行驶 而且穿着拖鞋骑车!特别伤害驾驶安全和城市形象!
引以为傲的各个公园门口的清新空气也被弄的地摊油污异味漫天!地摊经济把油污留给了环卫人,把油烟味留给了行人,把伤胃留给了客人,把利润留给了自己。希望能尽快得到真正有效的处理”问题。
深圳市公安局对网友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是根据现行国家电动自行车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属性为非机动车,目前暂无法律依据在深圳区域全面禁止电动自行车通行。
二是我市高度重视电动自行车管理,并从生产、销售、登记、使用、停放、充电等环节明确了我市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联合推进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综合治理。
三是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常态化严查各类涉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并针对无牌车、超标车及各类高风险违法行为,定期开展专项打击行动。
四是目前深圳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正在加速推进我市独立非机动车道建设,进一步保障电动自行车行驶路权。
来源: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
全部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