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听说了吗?咱内蒙古电动车要有“身份证”了!《内蒙古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9月1日就要正式落地了!
别不当回事儿,以后电动车没牌,那可是真不能随便骑了!《条例》明确:电动自行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并取得号牌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那么,电动自行车如何登记上牌?
情况不同,上牌“姿势”也不同:
1、对于在《条例》施行前购买并已取得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其号牌继续有效,所有人可自愿换领新号牌。
2、对于《条例》施行前购买且符合国标但未上牌的,所有人需在《条例》施行(9月1日)之日起3个月内申请登记上牌。
3、对于《条例》施行前购买的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需在《条例》施行之日起3个月内申请过渡期通行号牌。该号牌有效期为5年,期满后车辆不得再上道路行驶。
4、新购买且符合国标的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30日内,在实施“带牌销售”的门店或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点申请登记,现场领取电动自行车号牌。
申请电动自行车登记,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申请电动自行车登记,应当交验电动自行车,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凭证或者其他合法来源凭证;
(三)电动自行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凭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电动自行车登记代办服务点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的,应当当场登记并发放电动自行车号牌;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理由。
政策落地是为了大家更安全、路上更有序。别拖!别等!赶紧看看你的车属于哪一类,该找店的找店,该跑点的跑点,把资料准备好,早办早安心!
原标题:《内蒙古:9月1日起,电动车没牌,真不能上路了!》
来源:活力玉泉
全部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