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停车收费新规执行近一月全方位解读

咸阳市中心城区停车收费新规于2026年7月20日起正式执行,原文件咸发改价费〔2020〕166号同时废止。此次调整聚焦道路停车泊位、地面停车场、地下停车场的差异化定价,意在提升车位周转效率并引导短停快走的使用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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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停车泊位在城市道路范围内依法施划,以临时停放为主,收费时段为8:00至21:00,夜间21:00至次日8:00免收停车费。地面停车场为露天场所,通常有明确边界与出入口,实行24小时计费,夜间20:00至次日8:00的费率低于日间。地下停车场按城市规划设在地面以下,亦实行24小时计费,夜间收费水平低于地面停车场。

政府定价由行业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具体价格并强制执行;政府指导价规定基准价及浮动幅度,运营方可在规定范围内确定具体收费;市场调节价由运营方结合运营成本与市场供需自主确定。公示牌颜色区分为蓝底白字(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与黄底黑字(市场调节价)。核心在于以价格杠杆推动车位周转、区分不同场景的成本结构。

本次调整的核心在于短时停车更优惠、路内价格高于路外。对一类区道路泊位,首小时收费从3元/小时降至1.6元/小时,全天最高从38元降至17元。二类区道路泊位原价3元/次,短时1—2小时费用基本持平;连续停放超过3—4小时,停车总费用有所上浮,旨在引导车辆即停即走、提升公共车位周转。地面、地下停车场增设24小时单日最高收费限额,长期停放综合成本有所降低;但二类、三类区道路停车泊位未设24小时最高限价,仍按实际停放时长累加计费。

30分钟免费停放政策保持不变,所有政府定价停车场及道路泊位在停车不超过30分钟时一律免费。超过免费时段的计费时间按实际停放时长计入;同一停车场的连续停放若跨日,也只享受一次30分钟免费。新能源车辆在不同场地享受差异化优惠:在城市道路停车泊位,1小时以内免费,超过1小时后享受八折优惠;在其他政府定价停车场,30分钟以内免费,超过30分钟后同样享受八折优惠。

全天最高限价的设定在部分场地得到扩展。以一类区二档道路泊位为例,若自当日10点停放至次日10点,按实际时长计费约21.2元,执行最高限价后仅收取17元。最高限价周期以完整连续停放24小时为单位,超过时重新核算。中心城区被划分为一类区、二类区、三类区,场地公示牌会标注所属区与档次,停车前可核对以确认价格形态。

夜间停车方面,道路泊位夜间免收,地面/地下停车场夜间计费更低;道路泊位的日间收费时段为8:00至21:00,夜间免费,地面与地下场所24小时计费,夜间的0.25元/30分钟低于日间。部分场地公示牌印制“24小时计费”的统一模板并不代表实际规则,具体执行以公示牌细则为准,运营方可在规定范围内设置夜间免费、时段折扣等优惠,且需完整标注。

可享免费停车的对象包括执行公务的军警、行政执法车、应急救援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与环卫等车辆,以及残疾人合法驾驶的机动车等。包月、包季、包年的服务由运营方推出,实际收费应低于日累计金额总和。计费单位自30分钟调整为15分钟,短时停放更加精准;地面与地下停车场的计费单位仍为30分钟。

如在封闭车场已缴费,系统仍提示欠费,通常是历史道路泊位未结清的记录,需要补缴。欠费不缴可通过司法途径追缴,相关诉讼费与个人信用影响将随之产生。咸阳市停车相关部门通过多渠道催告并强化公告,确保缴费义务的履行。相关信息与咨询可通过现场公示的热线获取,便于核对与解决。

新收费标准自2026年7月20日起正式执行,各停车场将设立统一公示牌并公布区类划分、定价形式、收费标准、时段及投诉电话等信息,具体执行以公示为准,场内热线029-38115599可供反馈与咨询。信息以现场公示为准,公众可通过热线咨询,确保理解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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