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凌志”到“Cybercab”:特斯拉硬刚商标流氓,丰田当年为何忍了?

你见过一家公司为“一个名字”砸出167页法律文件的场面吗?特斯拉干了。

2026年初,特斯拉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了一份长达167页的异议文件,指控一家法国饮料公司恶意抢注“Cybercab”商标。文件中塞了5项指控,措辞激烈,说对方是“教科书式的商标抢注操作”——一个卖饮料的,压根没造过车,却抢先申请了自动驾驶出租车的名字。

而另一边,二十年前丰田面对同样的局面,做了一件完全相反的事:默默放弃。

2005年雷克萨斯在中国上市第一年,销量突破3万辆;而“凌志”时期1999年销量只有1.2万台。同一个品牌,换个名字,差距立现。一边是特斯拉把法律文件堆成小山也要硬刚,一边是丰田算了笔账后选择隐忍。

品牌对抗商标流氓的成本,到底有多高?从历史到今天,这笔账到底怎么算?

2000万转让费与百万美元诉讼,哪个更“划算”?

先看丰田当年的账本。

上世纪90年代,“凌志”这个名字在华南地区叫得有多响?广东、香港的老车友一提“凌志”,顺口、体面,带点“凌云壮志”的劲儿。但2004年丰田正式把Lexus带进中国时,偏偏用了“雷克萨斯”这个更陌生的叫法。为什么?

流传最广的说法是:“凌志”商标被广州一家企业提前注册了,丰田想拿回来,对方开价2000万转让费。这个数字什么概念?当时差不多能买十几辆雷克萨斯LS400。

丰田没接这个价。有人说它不够强势,但换你你也得算:一旦接了,后面会不会冒出第二批、第三批等着卡你脖子的人?商标一旦开了这个口子,谁都会去抢注,谁都会漫天要价。改名看似“破财消灾”,但重新推广一个新名字的成本,远比2000万更隐形成本高——广告投放、渠道培训、消费者认知重建,每一笔都是长期支出。

再看特斯拉今天的选择。

2024年10月,特斯拉在“We, Robot”发布会上高调推出Cybercab,但因为没及时申请商标,仅仅两周后,法国饮料公司Unibev就在美国提交了“Cybercab”商标申请。依据“申请在先”原则,Unibev拥有了优先权,特斯拉的申请在2025年11月被正式中止。

特斯拉的选择是:硬刚。提交167页异议文件,指控对方欺诈、缺乏真实使用意图、恶意抢注。特斯拉还发现,Unibev同时申请了“Cyberquad”“Cybertaxi”等商标,甚至早就持有“Teslaquila”——这哪是巧合?分明是盯着特斯拉的品牌地图逐个占坑。

但法律战要烧多少钱?数十万美元律师费是起步,诉讼可能拖上数年,还有最关键的风险——Cybercab计划2026年4月就要量产,首辆量产版已经在2月份下线,如果商标问题迟迟不决,新车上市可能面临“有车无名”的窘境。马斯克自己也承认,特斯拉已紧急注册了“Cybercar”“Cybervehicle”作为备选方案。

一个是一口价买断,一个是无限期鏖战。哪个更划算?答案没有定论。企业的选择取决于全球战略、法务资源以及对商标价值的主观评估。但有一点可以确定:在商标博弈的棋盘上,没有“便宜”的选项,只有“相对不贵”的妥协。

从“隐忍”到“主动出击”,品牌维权意识如何升级?

丰田时代的“隐忍”,其实是中国市场初期的普遍状态。

2000年代,中国商标制度刚刚搭建,很多跨国品牌对国内的知识产权环境认识不足。商标更多被看作“防御性资产”——能注册就注册,注册不了就改名,反正市场准入速度优先。丰田不是唯一这么干的,宝马、奔驰在早期也遇到过类似困境,只是没有凌志这个名字这么深入人心。

但到了新能源时代,画风彻底变了。

2026年4月,印度尼西亚最高法院就小鹏汽车请求撤销被抢注商标一案作出终审判决,认定“XPENG”构成驰名商标,撤销了两项被抢注的商标。这是中国新能源车企首次在海外司法程序中获得商标驰名认定。

从“凌志”到“Cybercab”:特斯拉硬刚商标流氓,丰田当年为何忍了?-有驾

事情的起因是,小鹏在进入印尼市场前,发现一名印尼自然人抢先注册了含有“XPENG”字样的商标。小鹏没有选择放弃或买断,而是直接起诉,举证自己在全球多个国家已提前注册、拥有国际知名度,且抢注者缺乏真实商业使用意图。最终最高法支持了小鹏的诉求。

这不只是一个企业的胜利,更是一次维权思维的代际更替。

从“事后补救”到“事前布局”,小鹏、蔚来、理想等品牌在出海前就通过马德里体系提前注册商标,构建防御矩阵。从“单点应对”到“系统攻防”,法律诉讼、舆论施压、政府游说多管齐下。从“被动接受”到“主动反制”,异议、无效宣告、侵权索赔,能用的武器全用上。

何小鹏在今年全国两会上也提到,企业国际化进程中频繁遭遇商标海外被恶意抢注,已发现涉及十几个国家,甚至有些抢注人疑似国内个人,在企业出海前批量注册海外小国商标,坐等企业“赎回”。他建议加大对海外恶意抢注商标行为的打击力度。

这种转变的背后,是全球化竞争节奏的加速。品牌价值动辄百亿,法务团队专业化程度极高,而且国际司法对“恶意抢注”的认定标准也在收紧。过去你说你没注册,那就只能认栽;现在你说你恶意抢注,我就举证你没有使用意图——游戏规则正在悄悄改写。

“申请在先”的利与弊,与“恶意抢注”认定困境

商标法里有个基本原则:谁先申请,谁就获得保护。这就是“申请在先”原则。

它的好处很明确:保护商标注册的确定性,降低权利冲突风险,鼓励企业尽早布局。但副作用也很明显——助长了“商标流氓”钻空子。你还没注册?我先抢了。你产品没进这个市场?我先把名字占了。等你进来那天,就是我收租的日子。

“恶意抢注”的认定困境在哪里?你得证明抢注者“明知或应知”你在先使用这个商标。但证据怎么拿?尤其是跨境场景,抢注者可以在海外说“我不知道这个品牌”——你很难反驳。

好在司法实践在演进。早期偏重注册形式,谁先申请谁赢;近年逐步采纳“使用意图”“关联关系”“商业习惯”等综合判断标准。小鹏在印尼胜诉的关键,就是证明了抢注者既无车辆制造背景,也无真实使用意图,而小鹏品牌在事前已有全球影响力。特斯拉在异议文件中同样抓住了这一点——Unibev作为饮料公司,申请车辆类商标,明显缺乏商业合理性。

更深层的矛盾在于:保护“先申请者”还是维护“真正使用者”?这其实是一个制度博弈的永恒命题。

国际上,两种体系一直在碰撞。美国采用“使用在先”体系,更看重谁真正在市场上用了这个商标;而中国等大陆法系国家采用“申请在先”体系,更看重注册凭证。近年来趋势是两者融合——2026年6月,中国新修订的《商标法》公布,将于2027年1月1日起施行,明确“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注册”不予注册,并将审查重点从“恶意”判断进一步落实到“是否有使用目的”和“是否超出正常经营需要”。这意味着,靠囤商标、抢注通用词牟利的职业抢注者,生存空间将被大幅压缩。

对中国企业来说,信号很清晰:既要快速注册,也要保留使用证据。提前布局是底线,但万一被抢注也别急着放弃——法律武器在进化,维权的胜算在增加。

从丰田的“凌志”到小鹏的胜利,商标攻防战从未停歇。一个品牌面对抢注时该不该接招,取决于它的全球战略、法务预算和对品牌价值的判断。没有标准答案,但有一个趋势越来越明显:放弃的成本,正在变得比维权更高。

你觉得法律应该更倾向于保护“先申请者”还是“真正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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