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前两天一个电话打过去,物业那边冷冰冰甩过来一句:“上面不允许装了,已经装了的,接下来也得拆! ”
我当场就懵了。 上面? 哪个上面? 我自己花钱买的车位,怎么连装个充电桩的自由都没了? 那些已经装了的邻居怎么办,真说拆就拆? 这到底是物业在“踢皮球”,还是真有这么霸道的“一刀切”政策?
这事儿我非得弄个明白不可。 一查才发现,像我这样的遭遇,根本不是个例,几乎成了全国不少小区新能源车主的“心病”。 物业口中的“上面”,成了一个万能的挡箭牌。 但真相到底是什么?
我们先来看看国家是怎么说的。 早在2016年,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工信部、住建部这四个部委就联合发了文,名字很长,叫《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 里面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对于固定车位产权人或者长期承租方建设充电设施的行为或要求,业主委员会或物业服务企业原则上应同意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注意这几个关键词:“原则上应同意”、“提供必要协助”。 国家的态度是鼓励和支持,是让你物业帮忙开绿灯,不是让你当拦路虎。 到了2022年,国家发改委和能源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再次强调,要完善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推进机制。 这些文件,物业真的看过吗?
说到地下车库的安全问题,这大概是物业拒绝时最理直气壮的理由了。 “地下车库装充电桩,着火了怎么办? 责任谁负? ”听起来很负责,对吧? 但安全,应该是一个科学管理的标准,而不是一个懒政禁止的借口。
国家有一本强制性的工程建设规范,叫做《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GB/T51313-2018)。 这本规范里,专门对地下汽车库的充电设施设置了详细的安全技术条款。 比如,它要求充电设施宜布置在防火分区内,要求采用符合标准的电缆和保护装置,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排烟设施、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等。
换句话说,国家早就把安全的“作业”布置好了。 安装充电桩,只要按照这个“标准答案”来施工,满足防火间距、电气安全等要求,在地下车库安装是完全合规的。 物业应该做的,是依据这个标准来审核安装方案,监督施工质量,而不是用一句空洞的“不安全”把所有人拒之门外。 很多地方法院在判决类似案件时都明确指出,物业公司以消防安全为由拒绝安装,但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具体存在何种安全隐患,其理由不能成立。
更让我觉得荒谬的是“电力容量不足”这个说法。 我们小区建成也没几年,设计时难道完全不考虑未来发展的吗? 事实上,很多法院在审理案件时认为,电容问题属于公共服务配套的范畴。 如果物业主张电容不足,它应当积极协调,向供电企业申请扩容,或者出具供电企业认定小区电容不足的书面证明。 简单一句“电容不够”,就成了不作为的永久借口。
还是某个从未露面的管理部门? 在我刨根问底地追问下,以及看了大量网友的投诉案例后,发现这个“上面”很多时候成了“影子”。 它可能是物业公司总部某个不切实际的管理规定,可能是某个负责人对政策的错误解读和恐惧,也可能纯粹是物业为了省事而编造出来的“权威”。
这里就涉及到一个根本的法律问题:我对自己买的产权车位,到底有多少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而且,《民法典》第九条还有一个“绿色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正是响应这一原则的绿色消费行为。 安装充电桩是完成这一行为的必要配套。 从法律精神上讲,这应当受到保护和鼓励。
那么,已经装了的充电桩,物业凭什么说拆就拆? 如果这些充电桩是经过合法流程安装,符合安全技术标准,那么它们就是业主的合法财产。 物业公司单方面发出拆除通知,缺乏法律依据,涉嫌侵害业主的物权。 如果强行拆除,业主完全可以追究其侵权责任。
面对物业的推诿和阻挠,难道我们就只能认栽吗? 当然不是。 路径是清晰的,而且已经有很多邻居走出了成功的第一步。
第一步,把口头交涉变成书面往来。 别光打电话,写一份正式的《关于在自有产权车位安装电动汽车充电桩的申请函》,签字盖章,递交给物业公司。 要求他们在规定时间内(比如7个工作日)给予书面答复。 如果他们拒绝,或者再次口头说出“上面不允许”,那就请他们出具加盖公章的、写明具体依据的书面拒绝文件。 这一步,是为了固定证据。
第二步,当物业拿不出像样的依据却依然阻挠时,立即启动外部投诉。 向当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住建委)物业科投诉,这是物业公司的直接主管部门。 同时,向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的社区管理办公室反映,他们负有基层调解和管理的责任。 最直接有效的,就是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你的投诉会被清晰记录、转办,并要求责任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回复。 这些行政力量的介入,往往比业主个人和物业扯皮有效得多。
第三步,如果行政调解后物业依然顽固不化,那么法律诉讼就是最终的,也是最有力的武器。 近年来,全国已经判决了无数起业主状告物业要求配合安装充电桩的案件,业主的胜诉率极高。 法院的核心观点非常明确:业主在自有产权车位上安装充电桩,是行使物权的正当行为,物业公司负有配合和协助的义务。 只要业主承诺按照国家规范安装并承担安全管理责任,物业公司就不得无理阻挠。
比如,2021年,湖南长沙某小区业主起诉物业公司,法院判决物业公司必须出具同意安装的证明。 2022年,江苏南京中院在一个类似案件的判决中写道,物业公司应提供便利,不得以“电容不足”、“安全隐患”等未经证实或可通过技术手段防范的理由拒绝安装。 这些判决,就是车主们最坚实的后盾。
我了解到,有些城市已经出台了非常细致的管理规定。 比如,有的城市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将充电设施建设纳入日常管理服务范围,对阻挠建设的物业企业进行信用扣分。 有的城市明确了个人安装的“一站式”流程,业主直接向供电企业申请,由供电企业负责现场勘查和安装,物业只需做好配合。
回到我自己的事情上。 当我拿着这些政策文件、法律条文和法院案例,再次找到物业,并明确告知我已向12345热线提交了投诉工单后,他们的态度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那个神秘的“上面”始终没有现身,也没有任何一份禁止文件被拿出来。 几天后,我接到了物业经理的电话,语气缓和了许多,表示可以“重新审核”我的安装方案,但需要确保施工符合安全规范。
你看,所谓的“不允许”,很多时候只是一层一捅就破的窗户纸。 它考验的是业主对自己合法权利的认知程度和坚持到底的决心。 新能源汽车是国家产业发展的方向,充电桩进社区是明确的政策导向。 这个趋势,不是任何一个“上面”能轻易逆转的。 当越来越多的车主不再沉默,选择依法、依规去主张自己的权利时,那些毫无依据的“拦路虎”,自然也就站不住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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