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4日,青兰高速聊城段的一幕令人后怕:一辆行驶中的货车突然脱落一只轮胎,滚落在高速公路上。这只失控的轮胎反弹后与后方一辆小车发生碰撞,导致小车右前轮爆胎。所幸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但这一幕再次敲响了道路安全的警钟。
这不是孤例。就在几天前的1月6日,沪渝高速也发生类似事件,一辆货车双胎脱落,交警通过视频追踪锁定车辆并对司机进行处罚。这些“空中飞胎”看似偶然,实则暴露出货运车辆安全管理中的深层问题。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驾驶人上路前应认真检查机动车安全技术性能,不得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此次青兰高速事故中,交警认定货车方负全责,正是基于这一条款。尽管轮胎并非直接砸中后车,而是滚动后接触,但事故根源在于货车未履行基本检查义务。
法律条文看似简单,其背后的司法实践却极为严格。多地判例显示,只要车辆隐患可通过常规检查发现,驾驶人便难辞其咎。例如,刹车失灵、灯光损坏甚至轮胎老化等事故中,法院普遍认为驾驶人“应知而未查”,构成重大过失。即便驾驶人声称“不知情”,也无法免责。这一定责逻辑,正是为了倒逼驾驶人成为车辆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那么,轮胎为何会脱落?技术分析指向多个关键因素:轮毂螺栓松动或断裂是最常见原因,长期震动若未定期紧固,极易引发断裂;轮胎老化、胎压异常、超载运输也会显著增加风险。有维修人员指出,部分司机甚至不知道应使用扭矩扳手按规定力矩紧固螺栓,仅凭经验“拧紧”了事。
更令人担忧的是,一些行业潜规则加剧了隐患。为降低刹车过热风险,不少货车加装淋水器,但水流长期冲刷轮毂,可能导致金属疲劳;个别车辆擅自改装轮毂或轮胎规格,破坏原有力学平衡。这些做法虽未直接违法,却在无形中埋下事故种子。
我国对货车安全并非无法可依。《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7258)等国家标准明确要求轮胎花纹深度不得低于1.6毫米,轮毂无变形,螺栓齐全有效。运输企业须建立车辆维护制度,驾驶员出车前应进行“踢两脚”式检查——轻踢轮胎听声音、看胎压,已成为行业基本操作。
然而,标准与现实之间仍存落差。尽管交通运输部门已建立“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对个体司机和中小运输企业实施监管,但执法资源有限,难以覆盖全国数百万辆货运车辆。2025年江西一运输公司因车辆超期30天未检测被罚1000元,看似严厉,但相较于运营收益,违法成本仍显偏低。
更深层的问题在于运营压力。许多个体司机面临运费低迷、油价上涨、时效考核等多重压力,往往选择“能跑就跑”,推迟保养时间。有司机坦言:“一次全面检修要停运一天,损失上千元,只要没出事,谁愿意主动停?”这种“侥幸心理”与“经济压力”的交织,使得安全检查沦为形式。
值得肯定的是,监管正在加码。多地交警已启用大数据平台,结合路面监控与企业台账,筛查“带病上路”车辆。2025年8月,某地一次专项检查中就查处7起违法行为,涵盖轮胎隐患、证件不符等问题。执法部门也开始注重“以案释法”,通过曝光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效应。
未来,技术手段或将成为破局关键。部分物流企业已试点智能胎压监测系统(TPMS),可实时预警胎压异常;一些地区探索将车辆自检数据接入监管平台,实现动态监控。但要真正普及,还需政策支持与成本降低。
这起高速轮胎脱落事故,看似是一次小意外,实则是道路安全管理体系的一次压力测试。它提醒我们:交通安全不仅靠驾驶人一时警觉,更依赖制度性保障。唯有让检查成为习惯、让监管不留死角、让违法成本真正“痛”,才能避免下一次“飞来横祸”。
每一次平安抵达,都不应是侥幸的结果,而应是责任与规范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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